「招生章程」2022年西安汽车职业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陕西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陕西省考试普招〔2022〕3文件要求2022年做好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确保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采用综合评价招生模式。实施高校阳光工程
第三条学校全称: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毕业证书
国家标准代码: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毕业证书
陕西招生代码: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毕业证书
办学类型:全日制本科院校:
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汽车职业大学
证书类型:国家认可的本科文凭、学位证书、高职(专科)文凭
第四条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成立于1987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自成立以来,以建立中国著名的汽车教育学校为目标,以建设一流的职业大学和世界著名的汽车学校为使命,精心培养高素质的汽车交通技术技能人才。在过去的30年里,我们已经为国家提供了15万多名技术和技术人才,毕业生的就业率遥遥领先。
学校设立汽车工程学院、新能源汽车学院、交通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科学学院、人文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12所二级学院和汽车新技术研究所、实验培训中心、校企合作中心、高级培训中心、驾驶培训中心等教学机构,本科专业18个,高职院校招生专业35个。
学校与世界主流品牌汽车企业和国内众多道路桥梁、城市轨道、铁路交通等企业成为签约合作单位;与保时捷、捷豹路虎、奥迪、沃尔沃、东风标致、雪铁龙、北京现代、上海通用、一汽大众、长安福特、比亚迪、奇瑞、广汇汽车、东风悦达起亚、吉利汽车、陕汽重卡等品牌汽车整机厂深度合作,分别开设有校企合作班。在校学生所学专业与企业生产实践紧密结合,毕业生稳定就业渠道得以保障,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临潼校区三省楼,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七条我校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批准下达为准。
注:所有专业招收三名学生
第八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进行。
第五章招生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申请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一考试)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名学生单独招生)。
2022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17:00,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在线管理平台(
根据学校公布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根据本人意愿向学校申请入学。
第十一条已在网上向我校申请入学的考生,可于次日至2022年3月11日申请入学18∶00,登录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招生网综合评估考试招生系统(
网上选报专业,打印准考证。
2022陕西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采用文化素质 职业技能评价方法,满分60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300分,测试时间60分钟。
2022年3月12日,普通高中生利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三校生等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13日、3月19日-20日至我校临潼校区进行文化素质测试。
(2)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2022年3月12日,已向我校申请入学的考生必须参加专业职业适应性(技能)考试-13日、3月19日-20在我校临潼校区进行现场测试。
(1)普通高中生参加我校职业适应性考试,面试满分300分。
(2)三校生参加我校职业技能考试,其中专业能力考试以笔试形式进行,技术技能考试以实践形式进行,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试100分,技术技能考试200分。
第十三条我校于2022年3月23日9:00前,将参加我校考试的考生成绩库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第十四条2022年3月23日17∶00前,我校将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将首次预录取考生名单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预录取名单。
第十五条2022年3月31日第一次预录取17∶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临潼校区及我校各地招生办登记。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2022年4月6日9:00至10日17:00,在我校参加考试且未到任何高职院校办理登记手续的考生,可参加我校预录取。
第十七条2021年4月17日,提前录取的考生17∶00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临潼校区及我校各地招生办登记。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政策法规,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1、普通高中生评分方法
综合评价总分600分,包括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3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0分。
按照A=50分,B=45分,C=40分,D=35按规定,6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含通用技术)转换为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
综合评价总分的计算方法是:综合评价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职业适应性考试成绩,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2、三校生等考生(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的考生)的评分方法
综合评价总分600分,包括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100分,技术技能200分。
综合评价总分的计算方法是:综合评价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3、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条考生的健康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为基本原则。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学校可以取消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抄送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八章奖、学金贷款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承诺不允许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并积极建立国家奖励、国家贷款、学校奖励、勤工俭学、社会特殊奖励、困难补贴和学费减免的奖励和补贴制度。在新生注册时打开绿色通道,以确保有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所有奖励和助学金每学年评估一次,受益广泛。
第二十二条符合国家和学校奖励、助学金申请条件的考生,入学后可以向学校申请,经考试后可以获得相关奖励、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一般贫困),3800元/年(特困);
学校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第二十三条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以申请学生贷款,每年提供不超过1.2万元的学生贷款。
第二十四条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临潼校区:秦王一路2号
029--029-1987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资格考试不合格的,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完成的,以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招生政策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毕业证书样本网络为您提供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毕业证书设计工作免费下载服务,您还可以找到西安汽车职业大学毕业证书图片、材料模板等设计材料,我们为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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