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淄博职业学院毕业证2021年淄博职业学院招聘教师、管理岗位、辅导员29人

学校选派专人负责资格考试,对进入复试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考试,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考试结果负责。

2021淄博职业学院招聘29名教师、管理岗位和辅导员

根据淄博职业学院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相关规定,现就2021年淄博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如下:

07淄博职业学院毕业证2021年淄博职业学院招聘教师、管理岗位、辅导员29人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行为和职业道德。

(三)能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水平、身体状况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德、智、体综合评价优异以上。

(五)年龄一般在35岁及以下(1985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

2022年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材料的应届毕业生和国家(边境)以外的大学毕业生,承诺在期限内取得相关证书和材料的,可以注册。虚假承诺、认证不一致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必须取得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和材料;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一般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考生相关证书和资料应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

2021年12月31日,其期均为2021年12月31日。

(七)在职人员(含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申请的,须经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是指与本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8)受到刑事处罚、开除公职、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聘用)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不得申请的,依法列为失信联合处罚对象的,现役军人,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2019〕1必须避免的人员和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申请。全日制大学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申请,也不能以取得的学位为条件。

(九)高校毕业生要求:2020-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二)相关说明

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与招聘岗位有关。

招聘专业的考试一般以申请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暂时按照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考试。招聘岗位需要类别、一级学科(类别)的,可以申请相应类别、一级学科(类别)下的所有专业毕业生。如果申请人的专业和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的比较关系,该专业的毕业生也可以申请。

国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位证书后,国家(边境)以外的大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具有相同学术水平的普通大学毕业生。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的要求,由学校确定。

三、招聘方式

招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和资格预审、初试、资格复审、复试、考察、体检、宣传等环节确定。

(1)注册和资格预审

1.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12:00。

2.电子版材料:

(1)申请人登记表(附件2)。我最近的正面免冠照片需要插入表中的照片处(纯色背景,清晰可辨)。承诺办公室需要我签名。

(2)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扫描件)。申请要求硕士专业相同或类似岗位的,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颁发的学历(专业)学位证书(见附件4)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原件扫描)。

(3)在职人员(包括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申请的,还应当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者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申请证明(可参照附件3出具)或者解聘证明。在职人员出具同意申请证明或者解聘证明有困难的,可以在调查或者体检时提供。

劳务派遣人员申请的,应当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的公章。

公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或者解聘证书。

(四)申请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必须提交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注册方式及要求:

申请人通过(附件5)报名,报名必须上传两个PDF文件。一是本人签字后报名表,命名为“应聘岗位 姓名报名表”,二是其他材料按顺序合并成的一个PDF该文件命名为申请职位 其他姓名材料。PDF同时将文件发送到招聘邮箱(见附件1)。

申请人以二维码注册记录为准。申请人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并按照规定的注册时间(注册截止日期二维码无效)提交注册信息(每人一个职位)。欺诈者将被取消资格。

4.资格初审

2022年1月10日17:00资格预审截止。

资格预审是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的。在线预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申请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考试与在线预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考试结果为准。

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考试,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预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通过预审,注册信息不得变更;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通过预审,说明原因;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明确具体材料(申请人应当及时检查预审反馈,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试

报名结束后,视各岗位报名人员数量,确定各岗位是否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工作由学校确定并提前在学校网站发布通知。

初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成绩,尾数四舍五入。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范围的考生。如果最后一个初试成绩并列,所有初试成绩并列的考生都将进入复试范围。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

学校选派专人负责资格考试,对进入复试范围的人员进行现场考试,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考试结果负责。

申请人应持身份证、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参加资格考试。

学校应确定资格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并提前在学校网站上发布通知。

申请人的资格考试贯穿于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考试合格人员不符合申请资格或者弄虚作假的,经核实后立即取消考试和就业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复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实施,考生根据复试成绩确定。复试方式、时间及相关要求由学校确定,并提前在学校网站上发布通知。

复试由学校成立评估小组,评估复试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岗位匹配度。复试实行回避制度。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当避免与申请人有规定的亲属、同事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性的人员。

复试采用百分制计算结果,结果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复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复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排名顺序由高到低确定。如果申请人在一个招聘岗位上的复试成绩相同,排名顺序将根据预先规定的条件或附加考试确定。复试结果和排名将当场公布,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五)调查、体检

1.人员范围:

根据第二次考试结果的排名顺序,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学校应成立体检工作组,具体负责体检工作。应届毕业生按期毕业后进行体检;国家(边境)以外大学毕业生按期毕业并取得学位认证后进行体检。具体人员名单和体检要求应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体检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复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

调查可以根据工作条件的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以到申请人所在的学校进行实地考察,并举办研讨会和个人访谈。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调查候选人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守法和回避,同时审查候选人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查。

考察体检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对被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学校研究决定。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申请人承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招聘的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怀孕的申请人可以推迟胸部渗透和其他检查项目。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编号)文件规定: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安排当天复检;边缘心脏杂音、病理心电图、病理杂音、频繁早搏(心电图确认)等项目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安排现场复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自收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宣传录用

根据考试、调查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布7个工作日。宣传期满,无问题或者不影响就业的,报市公共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影响就业和核实问题的,不予录用。学校和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签订雇佣合同,建立人事关系。

新员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雇佣合同期限内。新员工连续一年以上在同一单位工作经验(以劳动合同等正式程序和社会保障支付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第一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继续录用,不合格或者在两个考试周期内取得大学教师资格证书的,终止录用合同。

新员工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

四、组织实施和监督

招聘全过程由纪检部门、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1淄博职业学院招聘高人才招聘清单

2.2021淄博职业学院招聘高水平人才报名表

3.同意申请说明材料(样式)

4.应届毕业生证书(样式)

5.报名二维码

淄博职业学院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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