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样本11届,华东师范大学毕业证书样本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录取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础,综合衡量道德、智力、身体、美容、劳动,选择最佳录取。
根据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的考生,如果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入围,高考文化成绩可根据两条线或相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省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根据招生计划,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拔;

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调整招生计划,满足相关专业要求,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省(区、市)专业目录为准,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定,第三十条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训、汕尾校区等单独编制高校代码招生专业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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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2022年华南师范大学自考招生简章


华南师范大学简介

华南师范大学成立于1933年,包括教育技术、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光学、体育人文社会学(重点培养)四个国家重点学科。9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23个广东省重点学科(包括6个攀登重点学科,14个优势重点学科和3个特色重点学科,19个一级重点学科和4个二级重点学科)。

报考条件:

在我省生活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教育的限制,可以参加我省的自学考试。

报考条件:


在我省生活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国籍、种族和教育的限制,可以参加我省的自学考试。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华侨和外国人也可以按照规定参加我省的自学考试。

报考流程:

毕业证书模板

升学小百科

学历提升:全日制、专升本、成考、自考、网络教育、电话吴老师(微信同步)

问题二.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的证书是什么?

不可能。华南师范大学目前并不承认增城学院,国家早已经规定独立学院不得获得校本部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具体可以是教育部或者广东省教育厅

问题三.大学分析:华南师范大学!了解院校,一文即可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成立于1933年,前身为广东省立义勤大学师范学院。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省部共建大学、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大学。学校有四个校区: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佛山南海和汕尾。

学校沿革

王牌专业

国家级特色专业:应用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社会体育、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心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经济学、体育教育、物理学、地理科学

省级特色专业:教育学、心理学、汉语言文化、思想政治教育、经济学、英语语言教育(师范)、体育教育、生物科学、教育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广东重点建设学科

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教育技术、科技哲学、政治经济学、植物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光学、心理学、体育学、历史学
国家重点学科:光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体育人文社会学(培养)

省级重点学科(一级学科):教育学、心理学、数学、物理学
省级重点学科(二级学科):植物学、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历史、化学、地理学、生态学、光学工程、公共管理、政治学、世界历史、外国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音乐学、艺术教育

招生章程

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校夏季高考招生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广东省教育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坚持道德、智力、身体、美容、劳动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最佳录取。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律检查监督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华南师范大学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

第五条学校地址:现有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汕尾校区。

石牌校区: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邮政编码:。

大学城校区:广州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378号,邮政编码:。

南海校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南海软件科技园,邮政编码:。

汕尾校区:汕尾市马宫街,邮政编码: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毕业证书: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取得规定的学分,符合毕业生要求时,允许毕业并颁发华南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应当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根据具体情况颁发毕业证书或现实学习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落实教育部及相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招生考试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实施招生计划、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招生考试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实施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招生,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学校成立了由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督小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专项监督,监督招生工作的全过程。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上诉和投诉处理。

第四章招生计划

录取批次:广东省物理、历史师范、非师范本科专业、艺术、音乐、舞蹈、体育专业录取。变更的,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请参考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科招生可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调节学生素质,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整需要增加计划的问题。

通过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招生专项计划,招收本校定向培养考生,单独招收高校专业组。入学后不得转专业,考生或考生(18岁以下)及其法定监护人应在入学前签署《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协议》。毕业后,培训计划来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面试、调查和录用,并派往定向县(市、区)定向服务单位任教不少于6年。

第五章录取规则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录取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区、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础,综合衡量道德、智力、身体、美容、劳动,选择最佳录取。

第十八条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术类、体育类(含音乐类、艺术类、舞蹈类、体育类)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分类录取。

在广东省申请本专科院校和专业,计入高考总分的三门普通高中学术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三门普通高中学术水平合格考试科目必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在实施平行志愿申请的省(区、市),学校可以根据省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者备案规则和学生来源确定招生计划的微调计划和备案比例。

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符合学校备案要求,根据考生志愿者、专业志愿者和学校录取原则选择最佳录取。

第二十二条录取原则:

普通(历史、物理)专业分类,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规则,实施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录取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者水平差异,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相同分数按排名顺序)专业录取。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已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本校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试点专项计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根据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相同分数的按排位先后)排序进行专业录取。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已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根据各省(区、市)备案规则,体育专业分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录取,同等总分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名)录取。

根据省(区、市)备案规则,广东省计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录取志愿者原则录取;其他省计划从高到低录取,统一考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名)录取。

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规则,音乐舞蹈专业按分数优先,志愿者原则录取;其他省计划从高到低录取,统一考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名)录取。

根据我校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实施办法,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的考生,如果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入围,高考文化成绩可根据两条线或相应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省招生办公室规定为准),根据招生计划,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拔;如果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文化成绩可按两行或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以各省招办规定为准)的65%录取,最终以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名单为准。具体办法按照《华南师范大学202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申请成绩相同时,按省(区、市)排名原则录取。没有明确排名原则的省(区、市)按以下成绩进行排名:高考总分(裸分)-数学-汉语-英语。

第二十四条我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修科目,按照省考试院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我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选修科目,按照省考试院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方式,即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第二十六条省级音乐、舞蹈、美术专业统一考试成绩。

当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时,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根据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调整,录取到招生计划中有空缺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调整,或服从调整,但不符合计划中空缺专业的相关要求,他们将被撤回。

第二十八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应当认真报考。

第二十九条有关加分或者照顾录取政策,按照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加分适用于投档和专业分档。

第三十条中外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培训、汕尾校区等单独设置高校代码招生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单独设置高校代码招生专业。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三十一条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后

,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n}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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