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毕业证什么时候,华东理工大学毕业证什么时候。

本文想探讨上海理工大学毕业证是什么时候发出的一些研究。
学校艺术类、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高校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港澳台侨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学校已公布的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本文想探讨上海理工大学毕业证是什么时候发出的一些研究。华东理工大学毕业证我还会详细说明什么时候发!
1.上海理工大学:看起来眼熟的一所高中,真的有多少人知道?
2.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一直拖着不放,问我毕业证怎么办?
3.复旦、同济、华理等高校将公布本科招生章程1、上海理工大学。一所看起来很眼熟的高校,知道多少上海,对很多人来说是一个向往和陌生的城市。
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上海对很多人来说还是很陌生的。去过上海的朋友们除了称赞和不解之外,除了拥挤的南京路、繁华的外滩、迪士尼、东方明珠外,如果是去过一两次的人,很难讲太多关于上海的故事。
这一点也反映在上海的高校中。上海有很多高校,除了下属部门的名牌高校外,外地人,尤其是北方人对上海地方大学了解甚少。例如,有些高校实力很好,但对很多外地人来说看起来很眼熟,但离得那么远。
上海理工大学可能是这样的高校。一提到她的名字,就立刻想起北京理工大学。根据两个城市相似的知名度,很多人认为上海理工大学也可以是一所好大学。
问题是,哪里好?她的特色学科专业是什么,能说清楚的人不会太多。因此,上海理工大学成为一所看似眼熟但实际上不太了解的高校,知名度长期落后,处于不利地位。
今天,我们一起去见这个“神秘”的理工大学,看能不能从中找出你或你孩子喜欢的专业,为下次高考志愿提前填好。
虽然与曾经有名的文科高中——豪强大学有缘分,但这是典型的理工科大学
打开上海理工大学网站后,我们看到一句话:办学上下文可以追溯到1906年创立的上海江大和1907年创立的德语医学工程党。
为什么上下文不是直接追溯到两个学校,而是上下文?因为只共享一个学校地址,与原来的高中没有太大关系
首先谈谈上海江大和上海理工大学的关系。
以前江大以文理奖闻名,培养出了徐志摩这样的名人,所以知名度还是很高的。该校第一位华人校长刘赞推进了一系列改革,确立了“更加中国化”的办学主张。
在学科发展方面,坚持专业化下发展应用性专业的“强模式”。提倡社会服务,提倡勤工俭学,开展平民教育。成立了中国第一个社会学系,成立了上海第一个正规的建筑教育,拥有当时全国最大规模的商学院,培养了很多精英人士。
然而,在1952年的学科调整中,上海江大各学科(集团)分别并入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学院等
同时,在上海江大学校址设立上海工业学校后,更名为上海机械专业学校(1959年)、上海机械学院(1960-1994年)、华东工业大学(1994-1996年)
接下来,谈谈德语医学工程党和上海理工大学的关系。
这所学校的名字比姜大学小得多,始于1907年德国医生博伦博士开设的德语医学堂。
1912年增设了工程党,1922年在本报成立了中法共同创办的中法国立理工大学。抗战胜利后,与从重庆迁来的国立高级机械职业学校合并,成立了国立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新中国成立后,改建为上海高级机械职业学校,后更名为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学校(1983-1996年)
后面的故事和其他高校没有什么不同。
1996年,华东工业大学和上海机械高等专科大学合并组建上海理工大学。1998年,归上海市管理。2003年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成立上海健康医学院)和上海出版印刷专科大学由上海理工大学管理。
今天的上海理工大学是以工程为主、工程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重点应用研究型大学。2018年,学校成为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机构。
有心的朋友会发现,上海理工大学和上海江大、德语医学工程党没有直接关系。最多的只是在本地办学校。特别是江大学,虽然在原来的学科专业上已经划水,但在原来的学校用地基础上创立了新的工业学校。
上海理工大学值得尊敬的地方是,上下文追溯不是随便做的。例如,英语学校的名称是universityofshanghaiforscienceand
Technology以UniversityofShanghai和前上海江大的英语学校名称Universityof开头。
上海保持了一脉相承。
上海江大的教训是“信义近爱”,上海理工大学100年建校时把教训定为“信义近爱、私学致远”,学校4条主干道也分别是“信义路”、“医学院路”、“近代路”、“爱情路”
江大已经远去,经过70年发展新旅程的上海理工大学,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10多万优秀专家,享有中国“制造业黄埔军校”的美誉。
学科专业发展水平不是很突出,但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好得多
作为理工科大学,上海理工大学占地面积近千亩,本科生女,研究生近9000人。在校教职工2900余人中,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9人(含双聘)、国家级人才75人、省部级人才189人、高级职称教师859人、博士生导师260人。显然,这是一所校园不大,但聚集了大量优质资源和优秀人才的大学。毕竟,在上海,发展要容易一些。
那么上海理工大学的特色学科是什么呢?事实上,在历史上可以找到相关的脉络。因为象棋是机械学院,而且被纳入了医疗器械和出版行业的高中。
上海理工大学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出版、印刷行业的核心高校。
从学科发展的角度来看,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学、光学工程、管理科学、工程等学科长期以来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在医疗器械和出版印刷两个领域具有深厚的行业基础。
拥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硕士学位类别。工程、材料科学、化学三个学科稳居ESI全球前1%。
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显示,上海理工大学评估的21个一级学科均榜上有名,其中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学、光学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博士批准学科跻身全国B学科行列。系统科学、机械工程、生物医学工程3个一级博士学科被列为B级学科。此外,还选定了外语文学、新闻传播学等文学学科、数学、物理学、系统科学等理学学科、管理科学和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管理学科。
特别是其中,系统科学在上海理工大学位居全国第三。因为1979年上海理工大学在国内成立了第一个系统工程和学科研究所。1984年获得全国第一个系统工程硕士学位许可点。2005年1月,中国科学院系统科学研究所和上海理工大学合作组建,由钱学森同志亲自祭出的“上海系统科学研究院”正式挂牌成立。
从学科评估结果来看,上海理工大学正在努力恢复江大办学传统,并开始致力于文理商学学科。但是最重要的学科仍然是工程学科。
上海理工大学官网表示,学校正在积极对接国家和上海的战略需求,以未来光学、智能制造、医疗器械和康复工程三大国际实验室和系统管理一个特色平台为载体,建设光学工程、系统科学、动力工程和工程热物理、机械工程、生物医学工程五大一流学科和管理科学高原学科。
位于国际大城市,上海理工大学就业率当然不会低。
上海理工大学2021年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显示,该校2021届本科生毕业生4025人中,工科学生最多为2369人,占比很高
58.86%,管理学学生人数为528人,占13.12%。文学学生人数为491人,占12.20%。艺术学学生人数为256人,成比例
6.36%;经济学学生人数为230人,占5.71%。理学学生至少151人,占3.75%。
所有毕业生中,上海生源毕业生人数为1021人,占毕业生总数的25.37%。
比我们想象的少多了,作为上海地方大学,当地毕业生才超过四分之一。
整体就业情况仍然很好。同一份就业质量报告明确了本科生的国内升学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科生的毕业去向实施率为97.22%
21.54%,本科生出国(京)人数为449人(其中448人留学,1人工作),占本科生总数
是11.16%。与内地高校相比,上海理工大学的出国率仍然较高。
另外,可以看到,该校2021届毕业生在财富世界500强或中国500强就业人员毕业生中,本科生341人占本科生合同数的23.06%
,充分说明大城市真正就业占优势,发扬上海理工大学结合产业、产学研的办学传统,培养“工程型、创新型、国际化”的高素质人才不是空话。
对专业就业实际情况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到以下三张照片。这是毕业证样品网在这所学校的就业质量报告中发现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对普通人来说,耀眼的专业可能会引人注目,不知道从哪里开始。作为准大学生,应该如何选择专业?
:我认为毕业证样品网还是要在一流本科专业中选择。
25个一流本科专业,不太多,但似乎都不错。
就一流本科专业数量而言,上海理工大学14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真的不多。但是上海理工大学排名靠前的专业看起来更实用,装备制造、医疗器械、出版印刷等传统优势学科相关专业集中。
目前,14家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店各
出版、机械设计制造与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表、能源与电力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管理科学、车辆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电子信息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视觉传达设计
11家省级一流专业建设店各
英语、过程设备与控制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与自动化、通信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医学影像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业务管理(中美合作)、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
如果大家对上海理工大学感兴趣,对这个专业感兴趣,可以对照上面的就业情况找到自己喜欢的专业。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上海高校入学分数相对较高,要不要去这种“自费”高校,还要看个人选择。二、上海理工大学中英国际学院继续拖延,问我毕业证怎么样1。是不是要在6月份发毕业证,怎么能拖这么久?
2.你们同学都没有拿到证书吗,还是你一个人没有?问题在哪里,如果大家都没有,就组织大家去学校三、复旦、同济、华理等高校发表本科招生章程@高考考生。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分别于2022年公布了本科招生章程。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一)复旦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李德洙人的根本任务,《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国发〔2014〕35号)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复旦大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顺利进行。
(三)复旦大学的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严格、全面评价、综合评价、优秀录取的原则下,选拔和录取复旦大学最适合人才培养的优秀学生。
(一)复旦大学校长秘书长会是学校招生制度、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机关。
(二)复旦大学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机构,负责在招生过程中执行和调整计划、制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查结果等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3)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各种招生方案及实施方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4)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与本科生招生有关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学校各本科生的招生宣传、选拔和入学任务。
(五)复旦大学招生工作监察组作为招生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监督招生管理部门和招生人员履行职责、执行制度情况。
复旦大学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努力促进地区、城乡入学机会的公平,优化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地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复旦大学在各省(区、市)招生的专业、人员及相关要求,请详细参阅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等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生”)编制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相关文件。
经教育部批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约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网上招生的不平衡和同分考生的录取。
除特别限制转学外,今年入学的新生可以在入学后第一年或第二年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转学。
(一)根据普通大学入学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办理入学手续:
1.根据平行资源投稿安排,地方招生根据复旦大学在当地安排的招生计划数量和投稿比例,接收复旦大学学生从高分到低分(包括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原则上,投稿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根据志愿者安排的安排,省招生根据复旦大学在当地安排的招生计划数量和投稿比例,将第一志愿院复旦大学的学生从高分投票到低分(包括加分,加分政策见第九条)。原则上,投稿比例不超过120%。具体投稿比例由复旦大学根据各省(区、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复旦大学对内蒙古自治区投稿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分数厅”)进行录取。
2.达到复旦大学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志愿服务。分数相同时,将根据各州(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招聘,没有相同分类规则的安排将按照该州本科一般安排的规定执行。
3.对达到复旦大学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希望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
4.根据平行资源投稿安排,未完成的计划可以招募志愿者。对于按顺序进行志愿服务的安排,如果第一志愿人员不足,圣母家可以补充比才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公募)。如果学生仍然不足,复旦大学可以将剩下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学生的足够省份入学。
(2)复旦大学外国语系只招收高考外语语言为英语的考生。生源地省招收统一组织英语口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成绩。
(3)高考综合改革省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生规定为准。
(4)考虑到专业培养的特殊性,高考统招安排(包括国家专科和高校专科安排)俄语、韩语、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只招收有专业支持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复旦大学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原贫困地区学生,实施区域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原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等文件精神,经教育部批准,复旦大学继续实施面向边远地区、原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等地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农村学生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2年高校农村学生专项“腾飞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复旦大学2022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2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执行。
为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经教育部批准,复旦大学继续在上海市、浙江省实施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2年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和《复旦大学2022年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一)复旦大学招收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7号)、《复旦大学2022年外语类保送生体验营招生简章》等文件要求执行。
(二)复旦大学招收澳门保送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2年澳门地区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三)复旦大学招收澳门免试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2年澳门地区“四校联考”免试生招生简章》执行。
(四)复旦大学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2年台湾地区学生招生简章》执行。
(五)复旦大学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2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执行。
(六)复旦大学通过港澳台侨联合招生考试招收港澳台侨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七)复旦大学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2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执行。
(八)复旦大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已公布的《复旦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复旦大学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经复查,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复旦大学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一)学费:按学分收取,按学年预收。除软件工程专业四年学费总计元/人外,其他本科专业学费预收标准为5000-6500元/学年?人。
(二)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约1200元/学年?人。
(三)综合资助体系:复旦大学为学生打造多元化的资助体系,提供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应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医疗帮困等方式的经济资助,并通过学业促进、社会实践、心理支持、创新创业等平台,促进学生全面成才;同时,学校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四)海外交流支持政策:为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升跨文化交流能力、为学生全方位发展提供支持,复旦大学设立海外交流专项资助经费,本科生中参与海外交流的比例达到60%,其规模和数量在国内名列前茅;复旦大学还设有多项海外交流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海外交流的项目资源和经济资助。
(一)复旦大学在实施本章程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邮编)
021-55666668、55666665、55666667
传真:021-55664345
复旦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十四、本章程由复旦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保证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结合同济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同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地处上海市,本科教学主要在四平路校区(四平路1239号)、嘉定校区(曹安公路4800号)和沪西校区(真南路500号)等校区开展。
第三条对取得同济大学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同济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同济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四条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同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同济大学设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同济大学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纪律监督工作。
第八条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在招生办公室领导下开展招生宣传、和其他有关工作。
同济大学面向全国招生,为促进区域、城乡间考生入学机会公平,学校统筹考虑各地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及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在上年度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同济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同济大学未做分省编制的计划用于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招生。
第十三条同济大学预留计划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同济大学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同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同济大学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不受专业限制、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同济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依据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对于投档考生,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规则确定录取顺序:理科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和海南省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和重庆市首选科目要求为“仅物理”的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均可”或“仅历史”的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低为录取顺序。
所有考生的全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同济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依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高校专项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
第二十条录取过程中,同济大学所有招生专业无往届生、应届生及男生、女生限制。
第二十一条经同济大学认定且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合格的各类资格考生,其录取标准以同济大学公布的政策为准。
同济大学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强基计划、运动训练、综合评价、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港澳台侨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学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以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强基计划、运动训练等形式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马克思主义理论、护理学和康复物理治疗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实行校内转专业政策。
由于各省选考科目不同,招生阶段,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名称分别设置为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和技术科学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这两个试验班包含的专业、对应的考生录取政策、学费等均一致。入校后学生培养方案和培养过程均一致,一年级统一进入济美学堂工科试验班(智能交通与车辆类)学习,统一进行主修专业确认。
同济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各招生专业(类)的体检要求按照《同济大学2022年招生专业(类)一览表》执行。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同济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同时采用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收费政策:1.设计学类及其包含专业、动画、广播电视编导、音乐表演、表演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年元。2.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及其包含专业收费标准为每年元。3.医学试验班(国豪精英班)专业为基础医学,每年6500元。4.除1~3所提各专业(类)外,其它按照专业进行招生的收费标准为:(1)建筑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每年6000元;(2)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每年6500元,三、四年级每年元;(3)其他各专业每年5000元。5.除1~3所提各专业(类)外,按大类招生后续需要确认主修专业的,在主修专业确认前学费每年5000元,主修专业确认后,按照确认专业学费标准收费,收费标准同4所述。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适合不同标准,一般为每学年800-1200元。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教科部共同倡议和直接经费支持在同济大学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采用3(同济)+1(德国/瑞士)进阶式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成绩合格者获得同济大学毕业证、工学学士学位证以及德方合作院校学士学位证书。
同济大学德语专业只招收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中外语语种为英语、德语语种的考生,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对高考外语语种均不限制。除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专业外,学校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一般为英语或德语。
同济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设“绿色通道”,通过“奖、助、贷、补、勤、免、偿”七大资助体系和“保障型资助、发展型资助、成长型资助”多维资助育人模式,保障学生安心在校学习生活,促进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内的全体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同济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同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同济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同济大学将制定相应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同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确保学校本科层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华东理工大学章程》,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华东理工大学,英文译为EastChinaUniversityofScienceand
Technology,英文缩写为ECUST。学校网址是。学校建于1952年,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建有研究生院,具有完整的学士、硕士、博士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法定地址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邮政编码为。本科教学在奉贤校区(上海市海思路999号)和徐汇校区(上海市梅陇路130号)完成。
证书颁发。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统一为“华东理工大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依法颁发华东理工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其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及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各类本科生的招生宣传、选拔与录取等工作。
学校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教育公平的原则,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将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且分值不超过20分,在投档和安排专业时均适用(不安排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类型不适用)。
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批次的投档模式、生源情况和相关政策,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其中在一本批次(一本、二本合并的省份为本科普通批次)录取时,投档考生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学校将不会退档。
对投档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考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即不设专业级差分)录取规则。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先按专业志愿顺序,再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录取。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和艺术设计与传媒学院(非艺术类专业)的专业依次按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其余专业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生源充足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学校参照由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制定学校各专业(类)的体检限制要求。详见学校本科招生网。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招英语、德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中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德语专业限招英语、德语语种,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日语语种),其余专业对考生所考外语语种不限。由于学校较多专业涉及双语(英语、汉语)教学且相关课程可能使用全英文教材或教学资料,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学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保送生、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高校专项计划(即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励志计划”)、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第二学士学位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民族班、国家专项计划(即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民委贫困地区民族专项招生计划、华侨港澳台学生全国联招等类型的招生工作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台湾高中毕业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的招生工作按照已公布的相关招生简章或教育部的相关要求执行。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校各招生专业(类)的高考选考科目范围以相关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考生在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时,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相关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详见《华东理工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费。学校实行学年制学费标准框架下的学分制收费制度。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核定学校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1)一般专业:5000元/学年;(2)特殊(热门)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5500元/学年;(3)艺术类专业:元/学年;(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元/学年。
学生第一学年按照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一学年的学费,从第二学年开始根据学生上一学年实际修读的学分数计算并收取学费。学分制收费总额不超过政府核定的学年制学费总额。
中外合作办学的本科专业执行学年制学费收费制度。
住宿费。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住宿费标准。视宿舍条件而不同,徐汇校区每学年700~1200元;奉贤校区每学年900~1100元。
学生资助体系。学校积极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形成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为基础,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多样化、个性化奖助学金作激励引导,以勤工助学为重要路径,以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补充的多元化帮困助学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物质保障,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支持,引导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公示学校的各类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特殊类型招生名单,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华东理工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华东理工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由华东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与教育部或招生省份2022年相关规定不一致,则按相关规定执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保证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以及《东华大学章程》等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为东华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共管。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之一。学校地处上海,设有三个校区(地址分别为: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北路2999号、上海市新华路365弄6号),占地面积近2000亩,校舍总建筑面积78万余平方米。校园环境宜人,系“上海市花园单位”。
对取得东华大学学籍、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学分制培养方案规定全部学分的学生,准予毕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坚持立德树人,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审议和决策本科招生的重要事项。
第七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对招生计划、招生简章和各类招生方案及实施办法等提出意见与建议。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东华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宣传、选拔与录取等工作。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各地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学校近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2022年东华大学本科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向社会公布。2022年东华大学大部分专业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同时,学校遵循“以学生的全面发展与成才为中心”的办学理念,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学习,赋予学生更多学习主动权,给学生提供全面的转专业指导以及顺畅的转专业通道。取得学籍的学生,在就读现专业(大类)时,在入学后第一、第二学年各有1次申请选专业(大类)的资格(招生时有特殊规定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按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十二条学校录取工作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对于非艺术类专业,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执行。学校承认各省的投档规则,在学校调档线以上,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含内蒙古)提供的考生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符合国家规定的高考加分项目)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录取,各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即分数优先。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比较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如考生仍然同分,再考虑志愿优先。若上述情况完全相同,学校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要求则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可按非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东华大学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录取。
学校艺术类、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高校专项、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内地高校招收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港澳台侨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以及学校已公布的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学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日语专业限招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按相关要求执行。其它专业的考生进校后外语学习的语种为英语,部分课程采用英语原版教材以英语授课。
第十七条学校本科招生体检标准原则上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考生填报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大类名称及其代码(代号);填报按专业招生的专业志愿,应填写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名称及其代码(代号)。
第十九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的选考科目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教育部规定及东华大学要求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一般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5000元。
(2)艺术类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元。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轻化工程(中德合作)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元(国内);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专业、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专业和环境设计(中英合作)专业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元(国内)。
(4)计算机类下设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电子信息类下设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为每人每学年6500元;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下设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为每人每学年6500元。在完成专业大类基础教育后,自主选择修读上述4个专业的学生按所学专业的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理科试验班专业分流后,学生按所学专业学费标准缴纳学年学费,并补缴以前学年学费差额。
每人每学年为人民币1200元。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确立了“经济保障、发展支持、价值引导”的资助育人工作理念,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每年投入上亿元的资助经费,覆盖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切实解决学生经济困难的同时,积极引导学生立足“自强不息,仁爱共济”的校园慈善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二十三条学校旭日工商管理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人文学院、上海国际时尚创意学院学生就读延安路校区;其他学院学生就读松江校区。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以东华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东华大学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延安路校区,邮编)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东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章程自本章程发布之日废止。
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简称“上外”
英译:ShanghaiInternationalStudiesUniversity,简称“SISU”
本科办学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
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对取得学校学籍并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审议和决策招生重大事宜。
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是本科招生工作的机构,负责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和指导学校各部门、各院(系)参与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的监督,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工作。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招(含不分文理的综合改革)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着力促进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人才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部分省份)和本科第一批(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或不分批次的分段录取,下同),考生可同时填报
。国家专项计划单设批次,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考生,录取规则参照普通类型招生。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和当年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以内
。(注: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相关规定进行调档录取,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按招生计划数1:1投档,“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学校在调档时认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计入考生投档成绩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顺序进行录取。
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时,符合录取要求并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档不退”。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学校在专业录取时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为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对照各专业录取要求,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成绩、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上述情况完全相同,学校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学校录取线上的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要求,则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电子档案中提供综合素质评价报告,还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在该省份公布的相关要求。
学校普通类型招生中,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可以报考所有专业;俄语考生可报考俄语、俄语(工商管理双学位)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德语考生可报考德语、德语(工商管理双学位)专业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法语考生可报考法语专业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西班牙语考生可报考西班牙语、西班牙语(企业管理)专业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日语考生可报考日语专业和所有非外语类专业。
学校外语类专业除本专业语种教学外,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学校非外语类专业均开设英语必修课程,部分专业课用英语授课,所有学生应按学校课程设置进行学习。
考生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均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未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
,广西考生高考外语口试须达到A等级。学校在普通类型招生时不再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符合录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保送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及学校当年相关的招生简章执行。
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一般专业学费:5000元/学年、125元/学分;双学士学位项目、卓越学院实验班(入校后选拔)学费:125元/学分;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标准: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
学校建立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出国交流资助等项目。学校践行“资助育人”理念,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帮扶与支持。
本章程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录取规则,并另行公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上海财经大学,英文名称:ShanghaiUniversityofFinanceand
Economics。地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双一流”首批建设高校,教育部、财政部、上海市政府“两部一市”共建高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上海财经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统筹行使上海财经大学招收各类学历、学位生的宣传、考试、选拔和录取的监督权力,并对招生工作提出建议。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与决策机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领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审议、决策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各省(市、区)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工作。
第八条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工作全程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上海财经大学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在各省(区、市)招生的批次、专业、人数及有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公布。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第十一条上海财经大学普通类型招生安排在本科第一批(合并批次的省份为本科批次),考生可进行填报。
保送生、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要求及当年招生简章执行。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华侨及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财经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在各省公布计划的120%。
2.高考改革省份(上海、浙江等14个市省区)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上海财经大学相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进行录取。
3.上海财经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加分幅度最高为20分。
专业(类)录取时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投档成绩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的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5.商务英语专业只招选考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类)选考语种无限制。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直至完成来源计划。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7.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上海财经大学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上海财经大学按要求制定的补充规定执行。
9.按照平行志愿调档考生,如专业服从调剂且体检不受限制,上海财经大学均将予以录取。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上海财经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上海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元/年,非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5000元/年。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上海财经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
第十五条上海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021-,传真:021-。微信:上财本科招生
上海财经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上海财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上海财经大学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本章程由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上海理工大学毕业证什么时候发的分析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华东理工大学毕业证什么时候发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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