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见到薛梅卿是在2003年9月大二开始时获得的必修课教材《新编中国法制史教程》(1995年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三次印刷)上写的。《北宋建隆折杖法辨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83年第三期)是薛先生研究宋代法制史的第一个成果。鉴别折杖法的性质,否定了当时的附加刑,并指出建隆三年前颁布的《宋刑统》。
赵晶:手迹见薛梅卿老师与海外学术交流二三事
荣誉证书样本说明:

赵晶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教授
薛梅卿(1930.4.26-2021.1.2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著名法律史学家,监狱史学家。2006年11月16日,20世纪80年代法大学生称之为四大才女的教师聚集在研究生院。薛老师在这张照片背面自题重温教学。图中,讲台上有两本书,分别是薛老师点校的《宋刑统》和主编的《中国监狱史》(精装本)。
初识“薛梅卿”,是在2003年9月大二开学之初,当时拿到的必修课教材《新编中国法制史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1998年第三次印刷)上赫然写着这一主编大名。事实上,自1956年加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以来,薛先生经历了中国法律史学科从初创、辍学到复兴的全过程,坚守教学第一线,撰写并编写了历年本科教材,如《中国国家与法律历史讲义》第一册(与曾炳军教授合作,北京政法学院国家与法律历史教研室1963年)、《中国法制史》第一册(1963年版第一册稍加修改版,1982年北京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中国法制史教程》(担任主编,1988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新中国法制史教程》(担任主编,1995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如果以马志冰教授编辑的《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初版)为断限,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将受益于薛先生近半个世纪的教学成果,称她为我校中国法制史学科的资深教师和创始人之一。她自己的经历总结为《40年教学答卷》(《中国政法大学校报》1996年1月18日,马抗美主编《守望法大》,2002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72-74页),读起来很感人。她自己的经历总结为《40年教学答卷》(《中国政法大学校报》1996年1月18日,马抗美主编《守望法大》,2002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72-74页),读起来很感人。
学生从灯市口的中国书店购买《中国国家与法的历史讲义》(1963年)。
薛老师的《中国政法大学校报》上有批注。
自2020年10月以来,我受托整理薛老师的藏书和各种手稿资料,对她的生活表现有了更密切的了解。作为1953年福州大学历史系的本科毕业生(她入学时是福建协和大学,现在是福建师范大学),薛先生有很强的史料保存和整理意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种教学课程的手写讲义、以往重要学术或行政会议的手写演讲稿和会议记录(记录参与者分别发表的演讲,并用引号区分转述和记录)、每篇论文的手写草稿、油印、正式杂志及其修订意见,以及出版相关信件、各阶段样本、出版合同及其修订意见,各种手写的资料卡片、学术剪报、从各地档案馆与图书馆复印来的史料,部分学者、学生论文的油印本、修订稿,乃至于她个人在各个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成绩计分卡、奖状与聘书、入党申请材料、职称晋升材料、学术活动的请柬、部分日记等,有关学习、教学、科研、行政、学术交流、日常生活等各方面的资料一应俱全,数量可观,而且她做了相当系统的分类,真的很令人敬佩。不幸的是,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信息很少。除了她的学习材料和日记开头写的两首纪念周总理的现代诗(1977年1月8日在芜湖,1979年1月6日在安师范大学)外,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会员证书(北京第一,1957年5月23日发证),合写《略谈屈原》<天命>的反天命思想》一文手稿及所载期刊(《安徽史学》1975年4月号),以及她从助教晋升为讲师的红头文件(师发[1978]43号《关于确定、提升黄秉泽等一百零六名教员、助教为讲师的通知》,中共安徽师大委员会,1978年11月21日),这些可能部分反映了北京政法学院解散后教职工下放安徽的历史(相关情况见刘长敏主编、张培坚主笔: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历史(1952~2012)、第83-87页。此外,根据薛先生的口述和他的女儿黄都培教授整理的《梅文遂书》,她于1972年被分配到安徽省滁县教育局,1978年被调到安徽师范大学担任历史教师。
薛梅卿名下的红线应该是薛老师自己画的。另外两份公文《同意提升杨荣新等20名同志为副教授(京高教人字[83]059号)》(1983年5月11日)和《关于确认吴昌祯等11名同志具备教授资格的通知》(京高教职称[88]号。同样的红笔划痕同样的红笔划痕。
无论如何,上述材料完全反映了薛小姐未来40年的学术生活。除了见证她在中国法律史教学中的努力外,它还展示了她的学术成就从意图到最终稿件的整个过程。
无论如何,上述材料完全反映了薛小姐未来40年的学术生活。除了见证她在中国法律史教学方面的努力外,它还展示了她的学术成就从意图到最终出版的整个过程。以下选择了一些与她代表性成就相关的手写,以反映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中国法律史学界与海外学术界交流的一个方面。
《北宋建隆折杖法辨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83年第三期)是薛先生研究宋代法制史的第一个成果。鉴别折杖法的性质,否定了当时的附加刑,并指出建隆三年前颁布的《宋刑统》。本文被认为是80年代初宋代法制史研究的重要成果(戴建国:《宋代法制史研究评论》,包伟民主编辑《宋代制度史研究百年(1900-2000)》,2004年商务印书馆第100页),也引起了日本学者川村康先生的关注。第65卷《早稻田法》第4号,1990年,第78页)。当然,虽然川村先生同意薛先生对折杖法定性的判断,但他不同意建隆三年的发行时间,以及大观二年、政治八年修法的定性。当然,虽然川村先生同意薛先生对折杖法定性的判断,但他不同意建隆三年的发行时间,以及大观二年、政治八年修法的定性。薛先生对这一理论的回应见于她对宋朝刑事统一研究的专注(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206-213页)附:与(日本)川村康先生讨论宋代折杖法的几个问题。
《宋刑统研究》手稿封面第一页。
事实上,两位学者的通信往来并不限于此。目前,川村先生的来信共9封(签名时间分别为1991年3月、1991年6月4日、1992年6月、1993年11月、1994年5月、1995年2月、1995年5月、1996年盛夏、1997年初夏),论文抽印本12种(根据出版时间排列如下:《宋代折杖法初试》[1990年12月]、《建中三年重杖处死法考》[1992年3月]、《唐五代杖杀考》[1992年3月]、《政治与八年折杖法考》[1992年5月]、《宋代杖杀考》1991年4月24日的回复是《宋刑统研究》收到的商榷信的原文。
左边是商榷信手稿的第一页,右边是川村先生送的抽印本。
川村先生的来信不仅表达了送提本、请求指正的意图,还涉及他担任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助理、任满辞职(1990年4月至1995年3月)、重启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专业中国法学博士后期课程(1995年4月至1996年3月)、担任关西大学法学系专任讲师(1996年4月起)等信息。其中,1991年6月4日的来信是唯一一封只用中文写的(1991年3月的来信包括两封,一封是日文版,另一封是中文版;其余四封都是日文的),是对薛老师讨论信的回应。除了政治和八年定法的问题外,还有两个问题:一是薛老师指出,川村先生所谓建隆三年法规定的十八根脊杖。他同意了一年不合适的观点;其次,薛先生质疑川村先生对《唐律疏议》中看到的加杖不是附加刑,而是替换刑的判断。他列出了原始历史资料,并重申了他的观点。
薛先生在第一封回复中,除了回应川村先生的观点外,还特别解释说他没有学习日语,通过研究生张培田的翻译了解其内容。
薛先生在第一封回复中,除了回应川村先生的观点外,还特别解释说他没有学习日语,并通过研究生张培田的翻译了解了其内容。目前,在她保留的信息中,除了《宋代折杖法初试》的翻译手稿外,还有《政治与八年折杖法》的翻译手稿。因此,上述《宋刑统研究》收到的讨论信也涉及到对本文观点的分析(第211-212页),这也反映了这封讨论信从起草到定稿的变化过程。
<日本国见在书目录>两份手稿的第一页。
根据目前的数据,薛先生与川村先生的关系可能可以追溯到池田温先生与她的关系。1989年4月19日至21日,中国法律史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是中日学术界的盛会。池田先生和薛先生都是参与者,分别发表了《关于池田先生和薛先生的》
刑法家、沈家本监狱改良论及其实施(两篇文章均收入《法律史研究》编委会编辑:《中国法律史国际学术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4月21日,池田先生用康悦酒店的信纸写了一封信,并与他的论文一起打印了《传统法律与社会(宋-清)》,并要求会转交薛先生。在这封信中,池田先生说,他对薛先生在闭幕式前的会议演讲中关于宋代法律材料和研究价值的解释非常感兴趣,询问了宋朝刑事统一的版本,并说了台北中央图书馆的信息。5月6日,池田先生回国后,又给薛先生发了一封信,附上他在会议期间为薛先生拍摄的照片。
薛老师为大会发言所拟底稿第一面,共2页(4面),用的也是康悦饭店的信笺。右上似乎是后来记忆的时间(90.4.18-21),有误。
薛老师于当年5月22日写了一封回信,从现有的手写手稿来看,主要内容有四个:一是表达对池田先生的感谢,以及会议期间未能面对面咨询的遗憾;二是解释1981-1987年在北京遇到日本学者的滋贺秀三、岛田正郎、冈野诚、宫坂红等先生;三是简要介绍大陆宋朝历史和宋朝法律史研究的概况,以及她个人发表的论文、研究计划和指导研究生研究《庆元条法律》;第四是介绍宋朝刑事统一的版本信息。
左为薛老师回信底稿第一页;右为池田先生赠送的抽印本。
薛先生在回复中说,他在北京遇到了日本学者。其中,滋贺先生、岛田先生、冈野先生于1981年6月28日至7月7日应邀组团访华(四人、寺田浩明先生)。北京分别发表了日本研究中国法制史的历史和现状、日本研究东北亚法制史、日本研究唐律学术演讲(见韩延龙、刘海年:日本中国法制史学者代表团访问中国。宫坂宏先生在《中国革命法制史》(1921-1949)上册(1987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为张希坡、韩延龙主编的书介中提到:1985年秋,应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邀请,他来中国三个月(见日本《东洋法制史研究会通讯》第3号、1989年第11页)。
薛先生之所以与川村先生沟通,可能与此有关,是因为川村先生是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的助手,与池田先生关系密切,是池田先生主编的《唐令拾遗》的作者之一。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薛先生在给池田、川村的回复中都涉及到宋刑统的问题,比如宋刑统目前正在评论……至于古阁本,每本书都没有提到,不检查是否即日一阁本,结论是否不方便(1989年5月22日复池田先生的信),已交付出版的有《中华律令集成》(共五卷)。由我主编的《宋辽金元卷》150万字(1995年3月中旬复川村先生信)。之所以说《中华律令一体化》与《宋刑统》有关,是因为薛先生在《宋刑统研究》中收录了一篇题为《宋刑统》的文章,首先说明再校勘是中国书
局1984年6月第1版《宋刑统》(吴翊如点校本,
<宋刑统><宋刑统>
<中国监狱史>
<人权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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