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看网络,东营职业学院毕业证书样本及介绍

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学校以双高计划项目为指导,以高水平专业群体建设为重点,坚持道德培养基础,坚持学生中心、质量核心、特色品牌、开放融合、文化胜利发展路径,牢牢把握提高人才培训能力的核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质量导向、目标导向,努力加强专业课程建设、教师能力建设、特色品牌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大力提高产业教育一体化、人才培训满意度、区域经济贡献,继续提高学校竞争力和学生就业创业竞争力,建设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工匠精神、精湛技能、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创新技能,建设全国特色、国际化、创业型高职院校。

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学校占地1902亩,建筑面积4302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1亿元,全日制学生。(二)录取批次:山东省各科为专科(高职)批次,其他省区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录取。

东营职业学院毕业证书样本介绍

东营职业学院的学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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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职业学院大专学历。

东营职业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山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学校占地1902亩,建筑面积4
(3)教学仪器设备总值02万平方米
(一)全日制在校生51亿元。现有专职教师639人,兼职教师资源库850人。

拥有石油化工工程、石油设备与机电工程、建筑与环境工程、会计、经济贸易与管理、电子信息与媒体、生物与生态工程、教师教育等8所二级学院。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证书样本

2020年东营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东营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的招生。

第二条东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东营职业学院招生由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学校简介

(一)学校全称及代码:东营职业学院;国家标准代码:。

(二)校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街129号;邮政编码:。

(三)办学水平: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学校成立于2001年7月25日,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东营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六)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山东示范高职院校、山东优质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特色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以双高计划项目为指导,以高水平专业群体建设为重点,坚持道德培养基础,坚持学生中心、质量核心、特色品牌、开放融合、文化胜利发展路径,牢牢把握提高人才培训能力的核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质量导向、目标导向,努力加强专业课程建设、教师能力建设、特色品牌建设、制度机制建设,大力提高产业教育一体化、人才培训满意度、区域经济贡献,继续提高学校竞争力和学生就业创业竞争力,建设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工匠精神、精湛技能、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创新技能,建设全国特色、国际化、创业型高职院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058人,占地面积1902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全日制学生55人,成人专科学生72人。.98万元。石油化工工程、石油设备与机电工程、建筑与环境工程、会计、经济贸易与管理、电子信息与媒体、生物与生态工程、教师教育等8所二级学院和混合所有制航空学院1所,开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石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55个专业,招生范围覆盖全国18个省区。

学校现有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品牌专业群3个,3 专业3个,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精品课程44门,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0门。

学校建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10个、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

学校拥有国家教学团队1支,省教学团队10支,省黄大年教师1支。有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1人,省教师4人,省中青年专家、首席技师3人,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教师4人。获齐鲁最美教师、省师德标兵、省优秀教师、省高校优秀辅导员称号25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负责纪检和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决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宣传、招生管理以及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设有招生办公室,隶属于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一)2020年普通高职招生对象为省(区)参加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省(区)相应批次最低控制线和我校相应科目最低备案线的。

(二)东营职业学院招生总计划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手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

(一)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综合衡量、文化考试成绩优先、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录取批次:山东省各科为专科(高职)批次,其他省区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批次录取。

(三)录取规则

(1)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批次,实施省级高考综合改革的有关备案规定,在满足公布招生专业选修科目范围的前提下,根据高考总分实施专业平行志愿备案。我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提供的考生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到低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征集(后续)志愿录取。

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名单录取。所有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符合省(区)教育考试院要求。

(二)学校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的,应当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申请,经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在确定录取资格时,加分、降分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和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方案》执行。学校不单独安排艺术专业考试,承认具有专业考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相同或类似专业合格成绩(证书)。进档考生,艺术类按综合分,其他专业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6)外语要求:我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于外语。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语言入学后需要转学英语。

(7)我校对各专业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

(8)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校企合作空乘、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安全、机电设备维护、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等6个专业必须取得我校面试证书,方可填写专业志愿者。

(9)招生工作应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收费退款及补贴政策

(一)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学费为:应用化工技术、石化技术、化工设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化工自动化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化工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宠物维护与驯化、园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等普通文理专业5000元/年;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实践、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商务英语、会计、金融管理、财务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普通文理专业4800元/年;音乐表演、影视动画、环境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财务管理、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管理物流

各专业收费标准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各专业收费标准见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我校计划从2020年开始实施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办法和标准经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批准后公布实施。

个人生活费、书费等一律自理。每生每年1000元的住宿费。新生因某种原因退学或受学校纪律处分开除学籍的,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按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每年10个月计算学生的学习时间。

(二)奖助学金、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学校通过奖、贷、助、免、补等多种助学形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等奖学金;部分专业学生也可获得企业提供的奖学金。

资助:除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外,还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贴、勤工俭学企业资助等不同程度的资助,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七章资格审查和证书颁发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资格考试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东营职业学院,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附则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学校保留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未尽事宜的,按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解释。

(五)本章程经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九章,联系方式

联系0546-,

联系人:宋晓

传真:0546-

邮政编码:
监督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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