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高中毕业证(宁夏多家单位招人!部分岗位有编制!)

应聘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2022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保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在报名时间内的工作日,到吴忠市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65号(电商扶贫创业孵化园二楼)。

生源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同心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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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高中毕业证(宁夏多家单位招人!部分岗位有编制!)

银川市殡葬管理所招聘工作人员

银川市殡葬管理所殡葬业务大厅综合业务岗位人员,主要负责办理全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的审核发放、殡葬业务数据统计上报及其与殡葬业务相关工作,以及殡葬管理所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户籍且在银川市有固定住所长期居住,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1名。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3.综合素质较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资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28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2750元(含工伤、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后续根据工作质效和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情况进行增加。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7月25日。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确认。
(二)初步审查 对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及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招聘条件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名单,审核结果将以电话方式告知应聘者。
(三)面试 银川市殡葬管理所于报名截止后15个工作日,组织进行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签订劳动合同
对通过面试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同心县招聘事业编教师

一、招聘原则(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二、招聘岗位2022年同心县面向全国计划招聘事业编教师120名,其中招聘初中教师21名、小学教师91名、职业技术学校教师8名。具体范围、招聘条件等详见《同心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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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4.符合《同心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5.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政策。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程序依法解除聘用合同。6.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的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吴忠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具有在宁服务“三项目”经历(含期满、未满、期内);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可以不受户籍限制。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8.宁夏区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现役军人;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四、招聘程序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1日上午8:30至7月25日下午18:30开放报名。
7月25日18:3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2.报名方式。(1)考生报名入口:/tip/。(2)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照片须为2022年5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最后一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作出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4.结果确认。报名结果被正式确认后,不能再调整报考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生源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同心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需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2.面试前复审。组织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1.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3.面试由同心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通过说课试讲等形式,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教学能力。面试成绩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布。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取消其考察、体检资格。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执行。考察、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同心县党政信息网、同心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1.递补情形(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2.不递补情形(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进入同心县人民政府官网下载

宁夏回族自治区 人民医院

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7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6.年龄在30岁以下(1992年7月8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1987年7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6.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8.自治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9.现役军人;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应聘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二、招聘岗位和条件结合医院人员总量核定及各科室人员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共设置26个岗位,招聘67人,其中宁南医院定向招聘7个岗位(宁南医院地址:宁夏中卫市海原县工业物流园区丽景街与仁和路交汇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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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具体时间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拟于2022年7月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时间: 2022年7月15日8:30至2022年7月19日18:00。
2.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扫描以下的二维码进行网络报名。

![宁夏多家单位招人!部分岗位有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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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具体时间见官网通知。2.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院本部国际会议中心一楼中心报告厅(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请报名成功后按照资格审核时间(具体时间见官网通知)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核。3.
所需资料: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历次毕业证、历次学位证、历次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无法提供合格证书须提供由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具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证明)、报名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一寸彩色照片3张。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要求:医院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等条件进行审核,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前需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若入职报到时无法提供合格证书原件需提供达到国家理论成绩合格线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1.时间:拟定2022年7月(具体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2.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本部培训中心二楼网络教室(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3.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4.确定拟面试人员: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面试人员。对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拟面试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医院于面试前5个工作日,在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须携带的证件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因电话不通而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当天考生按通知到候考室报到,逾期10分钟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1.时间:具体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2.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国际会议中心二楼第四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301号)。3.方式: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其中专业知识测试考生对应聘岗位涉及相关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素质测试考生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体检。
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由第三方抽取相关专业专家命制试题,医院通过一定形式组织加试。体检工作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申请复检的须承担相关费用。
经体检合格列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由医院负责实施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再次审核。考察中如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解除处分或超过处分期的除外),并确有事实依据,经上一级纪检监察部门书面确认的,可取消招聘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医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医院党委会议研究审定后,由医院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事实后再研究决定是否录用。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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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下载

红寺堡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社保中心招聘工作人员

吴忠市红寺堡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保中心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23人,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二、招聘岗位2022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8名,社保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共计划招聘23人。具体招聘范围、招聘条件等详见《2022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保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点击查看大图)

三、应聘条件
)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心理素质及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4.自觉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岗位分配;5.具备相应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资格和资质要求;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7.招聘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7月14日以后出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是指1982年7月14日以后出生;8.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岗位限红寺堡户籍;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5.与其他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的;6.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报名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15日(星期五)08:30至7月21日(星期四)18:30,
应聘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方式完成报名。2.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报名表

应聘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2022年吴忠市红寺堡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保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在报名时间内的工作日,到吴忠市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65号(电商扶贫创业孵化园二楼)。3.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审核结果于报名材料提交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打电话或发送邮件方式告知应聘者。4.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组织笔试。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考核考生对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研究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按笔试合格线以上成绩从高到低,按照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予以公示,达到1:1比例但达不到2:1比例的,则按实际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对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考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考察考察工作由红寺堡区红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会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一贯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应聘者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体检1.考察结束后,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1次复检,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公示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交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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