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高中毕业证样本图片(谁知道2012年晋中灵石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招聘手册有麻烦告诉)

谁知道2012年晋中灵石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招聘手册有麻烦告诉我根据晋中中小学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晋中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晋中机构新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人,学前教师60人。

谁知道2012年晋中灵石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有些麻烦告诉我

灵石县高中毕业证样本图片(谁知道2012年晋中灵石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招聘手册有麻烦告诉)

根据《晋中市中小学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晋中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晋中市事业单位新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经县政府批准,中小学教师100人,幼儿教师60人。

一、招聘职位、学科及待遇

40名中学教师。

灵石一中10名。数学

1、政治

2、物理

2、地理

2、历史

1、生物

1、俄语1。

2、初中30名。语文3,数学3,英语3

3.物理、音乐、艺术、体育、计算机5。

小学教师60人。语文

7、数学

5、英语

5、音乐

10、艺术

10、体育

10、计算机

10、科学3。

3.幼儿教师60人。其中:灵石一幼15人,灵石二幼10人,灵石三幼10人。25个乡镇中心园。

4.中小学教师为全职人员,幼儿教师为合同制人员(工资按全职人员标准执行,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5.本次招聘的合同制幼儿教师,在幼儿教师编制下达后,不再单独组织考试,按照事业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聘用为全额事业人员,并办理入学手续。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热爱教育,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有奉献教育的精神。

2.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身心健康,五官端正。

5、中学教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幼儿教师:

1.学前教育、音乐、舞蹈、美术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2.初学历为全日制幼儿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取得同一或类似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在我县公立幼儿园(指灵石一幼、灵石二幼、乡镇中心幼儿园)有3年以上代教经验的,可以放宽到全日制儿童中等师范学校的毕业学位。注册时,我需要提供幼儿园证书(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乡镇中心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近三年工资表原件及所在园公示证明。),近三年工资表原件及所在园公示证明。

6.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1.201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学校毕业生,应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学籍部门印章并统一打印的学业成绩单;

2、其他专业的毕业生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认证机构颁发的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证书或成绩证书。

3、申请音乐、舞蹈、艺术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学前教师,暂时不需要教师资格证书,但必须在就业后一年内取得学前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终止合同。

7.户籍不限,年龄在18岁以上(即1994年1月1日前出生)30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到行政处罚并被开除公职的;

二、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学籍的;

4.我县教师或我市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申请考试。

三、注册时间、地点及要求

1.注册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15日

2.注册地点:灵石文化艺术中心前厅

3.注册要求:

报考中小学教师的,只能选择一个学段(中小学)报考一个学科。申请幼儿教师的,只能选择灵石一幼、灵石二幼、灵石三幼、乡镇中心幼儿园(类)。申请幼儿教师的,只能选择灵石一幼、灵石二幼、灵石三幼、乡镇中心幼儿园(类)。

2.申请人数与录用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否则招聘人数将根据实际申请人数减少。

3.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时必须带:

1、注册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年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学籍部门印章的相关证书)。

2、身份证、户籍簿(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近期同底一寸红底彩照四张。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招生条件第六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册必须与考试中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申请人应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一旦发现欺诈行为,将被取消资格。

4、注册资格考试:由教育科学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共同负责注册资格考试。教育局负责审查毕业证书、登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籍档案;公安局负责审查户籍和年龄。

四、考试

笔试与讲课答辩(面试)相结合。

1、笔试

1.笔试闭卷,满分100分。

2.考试内容:中学教师占90%,教心学占10%;小学教师占90%,教心学占10%;幼儿教师占90%,教心学占10%。

3.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讲课答辩

参加讲座答辩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所报学科招聘名额的1:2比例确定。讲课答辩总分100分(其中讲课90分,答辩10分)。

3.计算总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讲座答辩成绩×60﹪。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按照考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总分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照《晋中市事业单位职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称,按学科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填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拟任岗位资格等。并审查相关文件和档案,调查了解公安派出所(居委会)。考核不合格有空缺的,按学科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填补。

七、宣传、录用

1.考试合格后,考生的相关文件和档案将进一步审核。审核正确后,拟录用人员将由县教育科学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中小学教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学前教师签订劳动合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合同期为三年。

2.申请中学教师职位并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按照灵石一中招聘的学科、名额等额聘用灵石一中教师,其余为初中教师。所有初中和小学教师均分配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五年内不得流动新招聘教师。

3.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所有被录用的考生必须在分配通知后三天内到岗。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岗的,取消录用资格,不予补足。

灵石县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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