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祭祀促进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然而,在网络平台的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力和利益驱动,出现了混乱,违背了网络祭祀的初衷。福建厦门女孩露露从朋友那里得知,一个在线祭祀平台有自己的纪念馆,包括灵堂、详细的个人信息和照片。露露认为平台侵犯了肖像权和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近日,厦门市思明区法院通报了此案。
有一天,露露的朋友偶然发现,安息网上祭祀平台(化名)设有厦门美女露露纪念馆,建于2016年1月,6年来游客4.3万余人次。露露的生活详细记录在网页上,包括出生日期、籍贯和悼词。2010年1月的一天晚上,她离开学校后失踪了。过了几天,她在海里发现了面目全非的尸体,愿意在天堂安息。纪念馆有灵堂、网上墓地等动画背景,都有露露的头像,还有音容笑容模块,发布了10张露露的生活照。
露露得知此事后非常生气。网页上记录的个人信息与她自己的信息一致,所有照片都是她在个人社交平台上发布的生活照片。她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声誉权,并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
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是真实的,但由于纪念馆成立于多年前,当时没有实行实名制登记,目前只能找到用户IP无法提供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法院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应严格审查被纪念人的相关信息,特别是设立人与被纪念人的身份关系和被纪念人的死亡信息(如相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等),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平台侵犯他人的人格权益。
民法典规定:
利用网络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的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网络运营过程中,公民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犯他人的民事权益。网络服务提供商还应履行严格的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侵权。网络服务提供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犯他人民事权益,不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在本案中,安息网络纪念平台应严格审查其用户设立的纪念馆,但平台没有严格审查纪念露露的信息,也没有严格执行注册用户的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难以识别,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在生活中,当发现其民事权益受到他人利用网络服务的侵犯时,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将相关需求和初步证据反馈给网络平台运营商,防止其合法权益继续受到侵犯。接到通知后,网络平台运营商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否则将损害扩大部分与侵权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百九十五条【网络侵权责任避风港原则通知规则】
利用网络服务实施网络用户侵权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商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商收到通知后,应及时将通知转移给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扩大损害的部分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用户或网络服务提供者因错误通知而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一百九十六条【网络侵权责任避风港原则反通知规则】
接到转发通知后,网络用户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交无侵权声明。声明应包括无侵权的初步证据和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商收到声明后,应当将声明转让给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商未收到权利人投诉或者在转让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采取的措施。
网络平台不在法外,
网络空间的运行应行,
保护网络空间的良好生态,
是每个公民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转让:厦门思明区法院:
关于高中毕业证书毕业时间错误,女孩发现自己在网上纪念了43万次,网页也记录了她的生活,愤怒的主要内容已经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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