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成教毕业证(2022年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2年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西北师范大学成教毕业证(2022年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插图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学校本科招生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甘肃省教育部的政策和规定,结合西北师范大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由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西北师范大学

英文译名:NorthwestNormalUniversity

第五条学校代码:10736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

第八条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

第九条办学地点:西北师范大学总部,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敦煌学院,西北师范大学,古城路2号。

第十条学位和学位规定: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在规定的学习年限(3-6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获得规定的学分,满足专业毕业要求,颁发西北师范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标准,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一条西北师范大学成立于1902年,是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2020年被列为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的省级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成立于1902年,是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2020年被列为支持进入国家一流大学建设的省级大学。

学校是国务院首批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单位。现有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历史、数学、物理学、地理学、心理学、生物学、美术、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教育博士1个专业博士授权类别;3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不包括一级学科覆盖点),19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国家重点学科2个,省级一流学科11个,省级重点学科36个。进入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ESI世界排名前1%。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9个学科进入B类。

学校拥有81个普通本科专业(包括9个国家特色专业、22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7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形成了哲学、经济学、法律、教育、文学、历史、科学、工程、管理、艺术等10个学科。国家和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研究院1个,国家教学团队2个,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研究中心6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其他部级研究中心3个,甘肃省重点实验室5个。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0个,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3个,省联合实验室3个,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7个,省大学新智库5个,省协同创新中心3个,其他省研究平台25个。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政策,坚持教育服务人民,服务中国共产党治理,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党教育和国家教育的初衷使命,落实德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具有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人才。秉承知识渊博、直接的校训,弘扬西北师范大学爱国进步、诚信朴素、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践行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年度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和宣传工作学校保留以西北师范大学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和宣传活动的机构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西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甘肃省教育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实际办学条件和近年来计划的实施情况,动态调整学生的来源结构,科学合理地制定来源计划。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整网上学生统一考试的不平衡,解决同级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集体讨论、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学生情况进行研究和决定。

第十六条学校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手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具体招生计划以省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为准。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和招生计划确定备案比例。省(自治区、直辖市)、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申请的,申请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数量的100%-105%。平行志愿申请人不足的,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者;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和批次,申请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优先考虑申请第一志愿者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者学生不足,非第一志愿考生可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不足的,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征集志愿者。征集志愿者仍不能完成计划的,将按照招生计划管理规定进行调整。征集志愿者仍不能完成计划的,将按照招生计划管理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学校部分专业按学科类别招生。对于按类别招收多个专业的考生,在进入学校进行一般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后,结合个人志愿者和学业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培训。

第二十条学校普通文理专业根据档案分数从高到低,对于档案考生,没有专业差异,专业志愿者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如考生档案分数相同,根据总分、中文、数学、外语分数)。当普通文理专业考生的成绩不能满足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整,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调整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以专业组为招生单位的省份必须调整组内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整,将退出。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专业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考生必须符合专业(专业小组)设置的考试科目要求,其综合质量评价报告将作为入学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二十一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甘肃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秀教师专项计划中包含的体育艺术专业按照甘肃省体育艺术专业平行志愿者备案排名规则录取;甘肃省音乐舞蹈(音乐表演、音乐、器乐方向)在体育艺术本科T段录取,实行1按照最终公布的具体乐器计划,按顺序自愿录取,分别划定文化课程和专业课程成绩的最低控制线。在线考生根据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到低(如考生专业课程成绩相同,根据高考文化课程总分、中文、数学排名确定);甘肃美术(美术、绘画、视觉交流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音乐舞蹈(音乐表演、音乐、,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音乐表演、音乐、理论作曲)、音乐与舞蹈(舞蹈表演、舞蹈、舞蹈教育)、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敦煌)、舞蹈表演(敦煌)、体育教育、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其他省份按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二十三条使用艺术或体育统一考试(联合考试)成绩和本批(专业)实施平行志愿者备案省,按照考生省备案规则备案,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第二十四条使用艺术或体育统一考试(联合考试)成绩,本专业实施顺序志愿者(非平行志愿者)备案省(不含公费师范生、地方优秀教师专项计划),根据以下录取原则:艺术(艺术、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音乐舞蹈(音乐表演、音乐)、音乐舞蹈(舞蹈表演、舞蹈、舞蹈教育)、播音主持艺术、美术(敦煌)、体育等。根据考生志愿者,根据考生专业课程成绩从高到低(如考生专业课程成绩相同,根据高考文化课程成绩总分、中文、数学排名),;广播电视导演专业,在文化课程成绩、专业课程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根据考生志愿者,根据高考文化课程成绩从高到低(如考生文化课程成绩相同,按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录满。

第二十五条体育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程成绩、专业课程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文化课程考试成绩(相当于百分制)和特殊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数=(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学校体育艺术专业录取时,外语单科成绩没有限制。

第二十七条学校与南威尔士大学合作举办化学本科教育合作项目,与波兰波兹南艺术大学合作举办环境设计本科教育合作项目,只招收填写中外合作项目专业志愿者的考生。

第二十八条为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新文科、科学基础学科研究领域的顶尖创新人才,促进学科交叉、科教一体化,为基础学科顶尖学生培养建立专门渠道,学校依托丝绸之路文明基础学科顶尖学生培训基地、云亭科学基础学科顶尖学生培训基地、物理顶尖学生培训基地等三个省级基础学科顶尖学生培训基地,在汉语言文学、历史、教育、哲学四个专业建立新文科顶尖人才培训基地班(100人),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四个专业组建理科拔尖人才培养基地班(50人),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计划招生25人组建数学拔尖人才培养基地班,物理专业计划招生25人组建物理拔尖人才培养基地班。实行一制三化(导师制、小班化、个性化、国际化)培训模式,博士导师、名师授课,按三实行两次考核分流1二是本硕分阶段综合培养,学制6年。优秀学生可申请直博。优秀学生可申请直博。

第二十九条我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于外语。学校的公共外语是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

其他语言的考生可以学习英语专业第二外语课程(日语、法语、德语、俄语)作为公共外语学分,也可以选择学习大学英语。

第三十条我校执行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适用于备案和专业分配。

第三十一条学校继续实施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公费师范生、地方优秀教师等专项计划,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二条学校招收部分省(自治区)民族班,甘肃、新疆少数民族预备班。具体政策按照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2014年,学校与敦煌市政府合作成立了西北师范大学敦煌学院(办学地点:甘肃省敦煌市)。学生入学后,将在敦煌学习,完成规定的课程并获得规定的学分。符合学校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学校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应届高职院校(专科)毕业生,以及在甘肃省申请入伍并持有退休证书的省内外普通高职院校(专科)学历的应届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甘肃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招生手册进行招生。

第三十五条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录取结果,考生也可以在我校本科招生官网查询。

第五章其它

第三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文化成绩、体育艺术专业成绩审查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七条按照属地原则,收取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执行甘肃省发改委统一批准的收费标准。学费收费标准实行预收结算制,基本学费标准为:文科3800元/人·学年理科4300元/人·学年艺术6900元/人·学年体育4300元/人·学年工科4500元/人·学年外语4400元/人·学年,软件工程9750元/人·学年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9500元/人·年,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6.5万元/人·年,化学(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为4万元/人·年(详见甘发改费〔2012〕1874号,甘发改费〔2015〕998号,甘发改费〔2016〕甘发改收费96号〔2016〕437号文件,甘发改价格〔2020〕548号,甘发改价格〔2020〕549号文件);住宿费900-1200元/人·学年(详见甘价费〔2009〕187号,甘发改费〔2011〕1598号,甘发改费〔2016〕980号,甘发改费〔2016〕1133号文件)。如果上述收费标准发生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如果上述收费标准发生变化,学校将按照甘肃省发改委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补、贷五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兵役国家教育补贴、甘肃省贫困学生补贴、学校奖学金、勤工俭学、临时困难补贴、特殊补贴、入伍奖励和十多项社会奖励。

为了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展学生的专业知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有机会在学校转专业,具体程序按照教务处的有关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体育、专升本录取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四十条为进一步拓展学生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学校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密切合作开展本科交流学习活动,设立海外交流资金支持。学校与中田纳西州立大学、南伊利诺伊州立大学、苏丹喀土穆大学、胡弗汉顿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香港大学、台湾清华大学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与70多家海外研究机构签订了学术合作和交流协议,在学生联合培训、教师互访、科研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合作。

西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https://zsb.nwnu.edu.cn;

电话(传真):

0931-7971922

通讯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过去,学校对普通本科招生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与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由西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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