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婚姻登记人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的声明和离婚协议。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明;协议离婚:即双方同意离婚的,男女应当到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有哪些?
双方协议离婚的,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所需的具体材料程序如下:(1)当事人提交的证书和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检查相应的证书和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解释婚姻法的离婚条件;(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和离婚协议的内容;(5)双方自愿离婚,协商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处理,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并在发誓人面前签字;(6)夫妻亲自签署离婚协议;婚姻登记人为发誓人。夫妻双方各有一份协议,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7)婚姻登记人应当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的声明和离婚协议。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填写《离婚登记审查表》和离婚证明;(8)颁发离婚证明。离婚证都在场时,应当按照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明:1。核实姓名、出生日期和离婚意愿;2。告知离婚证明后的法律关系、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和义务;3。见证当事人本人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中签字或指纹栏签字;当事人不能写姓名的,按指纹签字。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无效。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形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无效。××婚姻登记处。取消结婚证后退还当事人。5、将离婚证明分别发给离婚当事人,并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明,解除夫妻关系。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通常称为法律途径离婚。比协议离婚更复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1。委托律师起草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接受诉讼;5。法院受理离婚诉讼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复印件;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可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代表诉讼(离婚当事人一般必须出庭,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的,必须向法院出具书面意见);8、法院是否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如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
离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及所需证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和所需证件: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自愿离婚的必要程序。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行政程序办理。双方同意离婚的,必须亲自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是街道办事处、市辖区、无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1.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准备的材料:申请协议离婚时,应准备以下材料:(1)男女户籍证复印件一份(原件也应携带);(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也应携带);(3)离婚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4)结婚证原件;(5)出生证明复印件(原件)(6)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男女准备)2、离婚登记程序:离婚登记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程序三个环节:1。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应持上述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应当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注:办理离婚登记时,应收到号码并排队等待)2。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在接受离婚申请时,应当向当事人明确《婚姻法》中关于离婚的规定。双方应当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工作人员必须在审查中查明以下五个问题:(1)离婚申请人是否具备行为能力。发现双方或者一方无行为能力的,不予登记,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2)离婚是否真的是双方自愿的。这只是一个问题,而不是实质性的审查。(3)是否妥善处理了孩子的问题。(4)是否妥善处理了财产问题。包括是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5)如果一方的生活确实有实际困难,双方是否就经济援助达成协议,支付方式是否合适。3.登记是离婚登记的最后一步。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发现双方确实自愿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才能颁发离婚证书,收回结婚证书。
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
协议离婚。
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然后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一)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结婚证;
(三)双方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一式三份;
(4)提交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五)双方在离婚登记现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
2.协议离婚,手续齐全,当时可以办理。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就财产分割、抚养、赡养等事项达成协议的,需要起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以下程序:
一是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时,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诉状、诉讼费
第三,法院立案后将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失败,将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婚姻来之不宜,建议尽量协商离婚。结婚证、身份证、三张个人照片、离婚协议书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需要什么手续?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结婚证;
(三)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
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最快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即双方同意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内地居民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提供的材料(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结婚证;(3)双方近期两张2寸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个底板)。
(4)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a一式三份一式3份)。
特别提醒:离婚协议应当说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图,并就子女抚养费、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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