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意见『高质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益属性,推进政事分离、事企分离、管理分离。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强调,要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突出体制建设,注重改革的相关性和耦合性,推进改革,有效打破各方面体制机制的弊端。这意味着事业单位改革已进入关键阶段,并向更深层次推进。有必要明确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明确发展思路。

  事业单位改革面临的形势

事业单位改革意见『高质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推进。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促进公共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实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水平。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向企业或社会组织转变。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指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分为三类: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行政职能分配给行政机构或者行政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中,加强公益属性。根据不同的职责和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从事公益服务的机构分为义务教育、基础研究、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和基层基本医疗服务两类,不能或不适合市场资源配置;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部分资源可分为公益二类。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指出,要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离,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加强事业单位经营活动改革,促进事业单位分离。区分公益机构改革,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理顺与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促进管理分离,加强公益属性,打破盈利机制;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和保障,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协调管理。

  事业单位改革发展方向

  目前,大多数公共机构都面临着多项改革任务,如明确细分类别、自身体制机制改革、物流服务社会化、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等。改革后,我们将以公益和服务为重点,履行服务社会化、商业化和市场化的职能。

  中央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精神体现在9 1”文件中。九是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包括《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相关政策的意见》、《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一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1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此外,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

  根据这些文件的精神,事业单位的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应满足以下要求:

  ——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党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理顺党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在事业单位设立的党委(党组)应当接受批准成立的党委的统一领导,并定期报告工作,确保同级组织实施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这就要求事业单位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方向、大局、落实起来,深刻理解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以往全会精神,坚持党建与各项具体工作的有机融合。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实现党建业务一盘棋,努力形成事业单位优质党建工作格局,以优质党建引领优质发展。

  ——国有资产管理要求权属清晰、分类管理、风险控制、安全完整。根据“9 1文件精神,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与原主管部门脱钩的,由财政部门履行财务监督职责,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投资者职责的机构负责;转让单位财务隶属关系需要转让的,由转让方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经转让方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确定。

  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中,逐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对外投资、租赁贷款和自用资产管理;实行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从事公益服务的中央事业单位应当做好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作为既从事公益服务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9 文件尚未明确改革方向。很明显,在加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过程中,这类事业单位必须坚持权属清晰、分类管理、风险控制、安全完整的原则。其中,明确所有权是前提,明确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权关系;分类管理是核心,根据不同类别的特点和要求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风险控制是严格执行相关财务法规,防止改革中资产流失的手段;安全完整是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的目的。

  ——关于事业单位经营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事业单位改革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原则上,转让企业的事业单位应当与企业整合资源,涉及重组上市、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经履行投资者职责的机构批准后实施。

  公共机构涉及重组的,应当在履行投资者职责的基础上,优化国有资产管理的方式和手段,通过法人结构履行职责,分类授权和授权,加强事件期间和事件后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保持和增加价值。

  ——关于事业单位改革中的资产处置。公共机构改革应当建立国有资产公开处置机制。改革过程中涉及有偿转让的资产,应当经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进行资产评估,并通过拍卖等标准化的产权交易方式公开处置。中央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按照《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地方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按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同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上缴同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收入优先考虑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实现资产配置管理与处置管理的有效衔接。

  在分类改革中,公共机构应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文件的精神,深入了解相关要求。改革中确实需要转让资产的,应当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转让,确保转让过程依法合规。

  ——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工商登记等事业单位。转制单位的资产清查由主管部门或者转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转制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应在转制方案批准后6个月内完成。资产清查结果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查批准资产清查结果。资产清查完成后,转让单位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对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分类,并由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国家资本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转让单位整体或部分转让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结果报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转让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核销手续。

  公共机构在分类改革中需要转型的,应当注意参考转型单位的经验;提前制定转型时间表和路线图,成立转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转型过程可控、时间和风险;注重与有关主管部门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把握改革步伐,稳步有序地推进工作。

  ——关于财政政策。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行政职能收取的费用和通过向社会提供其他服务收入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支完全脱钩。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部门不提供资金,其收入依法纳税,独立安排使用。在过渡期内,财政部门可以继续分配原正常的事业费,主要用于解决转型前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承担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属于公益事业单位,财政应当根据正常业务需要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属于公益事业单位的,财政应当根据单位的业务特点和财务收支情况给予资金补贴,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予支持。

  ——关于税收政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在转让前被认定为非营利性组织的,可以继续享受非营利性组织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自用房地产、土地免征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可以继续享受转让期内的政策;转让期内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转让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税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原投资主体存在转让单位涉及的契税,改制后企业出资(股权、股份)比例超过50%的,企业承担原事业单位土地、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

  承担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取得免税优惠资格的,非营利性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否则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改革后仍由财政部门拨付的,自用房地产和土地继续免征房地产税和城市土地使用税;因改革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原事业单位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免征契税。之后,涉及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依法按照税法的规定纳税。

  ——转制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政策。

  ——关于公共机构转型的社会保障政策。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目前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加;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转企改制到位后,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转让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自工商登记之日起与全体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在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公共机构改革面临的挑战

  在机构编制方面,涉及编制金额、编制结构和领导职位数量,改革前景可能与当前现实存在一定差距。在资产所有权方面,确定所有权可能面临一些困难,包括资产所有权、资产处置、产权登记等。在人员方面,涉及人员分流安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在职工资收入等复杂敏感问题。

  在财务方面,涉及住房公积金资金渠道、住房补贴资金渠道、医疗费用资金渠道、自用土地和房地产使用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增值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税优惠政策等,政策实施可能面临一些具体障碍。

  在经营管理方面,涉及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经营指标、考核方法、职能变更等,经营风险与市场压力并存。在公益服务方面,转型过程中涉及服务职能和业务职能的权重变化和资金渠道的调整和适应。

  公共机构改革的思路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改革信心,提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从忠于党的事业高度全面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要以积极开放的态度面对改革,着眼于大方向,少打小算盘,形成一颗心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深入了解中央政府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精神,明确了解改革提振改革信心的必要性和必要性。要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树立成功不在我,成功必在我的信念

  了解家庭背景,把握趋势,准备革做好准备,提高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在了解家庭背景的基础上,制定改革工作计划,提前模拟在职人员安置、收入、养老和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养老金协调、提前退休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资产所有权等问题,争取优惠政策。

  了解资产所有权,包括经营性资产(建设、资产价值、产权关系、产权房屋、土地等)。)和非经营性资产。了解业务管理所属机构的主要收入来源、经营特点、合同履行等经营管理情况。了解机构编制情况,涵盖机构编制数量、业务范围、单位类型、治理结构、公益服务等。了解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在职职工、内部退休职工、退休职工的基本情况,了解不同类型的劳动关系和管理模式。了解财务状况,统计事业单位总资产、负债、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财务指标,做好债权债务统计、税务统计,支持退休干部工作统计。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在职职工、内部退休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工资福利成本、社会保险缴纳等也应落实到位。

  挖掘潜力,提高质量和效率,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全面推进劳动、人事、分配三制度改革,在干部选择、分配机制上,按照劳动分配、效率优先、公平、激励发展的原则,加强绩效管理,实现管理、收入、员工、持续激发活力、提高效率。主动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有效推进国有资本管理集中在与国计民生有关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提高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的有效性,有效提高国有资产的保存和增值效率,清理和退出低效、无效的资产。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优势,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的严峻挑战下,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多方共同努力,挖潜增效,努力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扎实实现修订制度强、规范化、资产整合调整结构发现家庭背景增值,培养人才素质强,为高质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做出贡献。

  于池(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械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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