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农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以保障本科招生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标准代码为10712。学校位于陕西省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邮政编码:712100。

西农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三条学校为国家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重点建设大学。第一批入选国家“世界级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拥有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院和博士后移动站的权利。

  第四条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毕业年限内符合专业毕业要求的,应当颁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应当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校本科招生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规则,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招生提供决策和有效监督。

  第七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本科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九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省(区、市)高考申请人数和学校近年来的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计划和实施,确定省(区、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学校安排的预留计划总数不得超过本科招生总规模的1%,主要用于调整各地网上学生统一考试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按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1-2年后,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选择所录取专业中的相关专业。

  2022年,按专业招生有:农学(含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园艺(含园艺、茶学)、动物科学(含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动物医学(含动物医学、动物药学)、林学(含林学、森林保护)、林业工程(含林业化工、木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水利(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水文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包括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计算机(包括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电子商务)、食品科学与工程(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科学(包括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化学(包括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工商管理(包括工商管理、会计、农林经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营销)、经济学(包括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包括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包括公共事业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包括农学、植物保护、园艺、草科、林科)、环境科学与工程(优秀班、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资源与环境科学)、水利(优秀班、农业水利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第十二条植物生产(优秀班)、动物医学(优秀班)、水利(优秀班)、环境科学与工程(优秀班)、农林经济管理(优秀班)、食品营养与健康(优秀班)、经济学(基础拔尖培训班)实行综合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学科类别下独立选择专业和导师,开展个性化学习和全学科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培训。取得学校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者,可提前一年进入研究生阶段。取得学校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者,可提前一年进入研究生阶段。

  第十三条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合作,实施“三” 1.培训模式:学生前三年在学校学习,达到对方入学标准后,第四年在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学习一年。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学校将颁发本科文凭、工程学士学位、内布拉斯加林肯大学理学学士学位。

  第十四条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亚利桑那大学合作,实施“四” 0”培训模式,学生在中国学习四年。达到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工程学士学位、亚利桑那大学理学学士学位。开通“4 1.本科毕业四年后,可在亚利桑那大学继续学习一年,获得研究型硕士学位。同时,提供“3” 一些优秀学生在满足亚利桑那大学的英语要求后,可以申请亚利桑那大学学习。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在教育部和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省招生办公室监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数量和学生来源确定调档比例。按顺序自愿备案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十七条按顺序自愿备案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并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到低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不足的,按省安排征集志愿。根据平行志愿者备案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招收志愿者。如果志愿者征集仍然不足,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其他有足够学生的省份,以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学校认可2022年教育部、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政策奖励积分,并根据奖励积分后的备案结果进行备案和录取。高考加分项目和分数不适用于2022年不安排省级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原则:按招生计划100%备案,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录取专业。

  第二十条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考生录取原则:

  1.在符合专业选修科目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

  2.申请成绩相同的考生的录取:按考生所在省招生机构确定的排名顺序录取。如果所在省没有相关规定,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成绩依次确定录取。

  3.考生申请的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的,符合各项条件并服从专业调整的,将考生申请的院校专业组调整为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退出档案。

  第二十一条非改革省考生录取原则:

  1.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的考生,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

  3.考生报告的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的,符合各项条件并服从专业调整的,调整为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退档。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类)外语语言要求:

  英语专业限外语种为英语考生,其他专业(类)外语种不限。

  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一些课程都是用英语授课的。建议外语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类)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二十四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各专业(类)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专业目录中,对考生健康要求的补充规定如下:制药工程、动物药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森林保护、资源环境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葡萄与葡萄酒工程、智能农业、智能畜牧科学与工程、智能林业、植物生产(优秀班)等严格技术标准,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者不能录取。

  第二十五条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艺术专业(环境设计)等特殊类型的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2022年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国家专项计划、非西藏学生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少数民族预备班、新疆合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国家专项计划、非西藏学生定向西藏就业招生、少数民族预备班、新疆合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培训地点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预科培训期间,无论专业如何,本科专业(类别)都是根据学校的相关方法选择的。

  第二十七条被录取的新生,应当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某些原因不能按时报名的,应当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前一周内向本科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相关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通知规定的报名时间后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未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原因,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新生登记时,学校应当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办理入学手续;发现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被录取为非西藏学生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必须签订《普通高校招收培训非西藏学生定向西藏就业协议》。入学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或研究生,毕业后直接到定向单位就业。学校将取消拒签协议的学生的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申请调整专业和培训方法。

  第三十一条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二条学校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陕西省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科学、工程、农学专业:每学年6600元。

  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专业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每学年5500元。

  艺术专业:每学年15400元。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内学习期间,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6万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学年5万元;留学期间的学费按对方大学当年的标准收取。

  住宿费: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住宿,住宿费标准为每学年1000-1200元。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贷款、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勤工俭学、社会奖学金、困难补贴、学费减免等奖励补贴制度。新生入学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三十四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招生信息披露制度,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开展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学校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第三十五条联系部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zhshwnwsuaf(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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