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学位证书样本(西南政法大学学位证书样本)

在这封信中,池田先生表示,他对薛先生在闭幕式前的会议演讲中关于宋代法律资料和研究价值的解释深感兴趣,询问了宋朝刑统的版本,并表达了老古阁藏书(现存台北市中央图书馆)的信息。

谁丢了西北政法大学学位证书样本:赵晶分几本书怎么查询:手写所见薛梅卿老师与海外学术交流二三事

西北政法大学学位证书样本(西南政法大学学位证书样本)

赵晶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教授

薛梅卿(1930.4.26-2021.1.23),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著名的法律史学家和监狱史学家。上图由我校艾群老师于2006年11月16日拍摄,当时被称为20世纪80年代法大学生四大才女的老师聚集在研究生院。薛老师在这张照片背面自题重温教学。图中讲台上有两本书,分别是薛老师点校的《宋刑统》和主编的《中国监狱史》(精装书)。

我第一次见到薛梅卿是在2003年9月大二开始时获得的必修课教材《新编中国法制史教程》(1995年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三次印刷)上写的。事实上,自1956年加入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以来,到1995年荣休,薛先生经历了中国法制史学科从初创、辍学到复兴的全过程,坚守教学第一线,撰写并编辑了历年的本科教材,如《中国国家与法律历史讲义》第一册(与曾炳钧教授合作,北京政法学院国家与法律历史教研室1963年)、《中国法制史》第一册(为1963年版第一册稍加修改后的版本,北京政法学院法制史教研室1982年)、《中国法制史教程》(担任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新中国法制史教程》(担任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如果以马志冰教授主编的《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初版)为中断限,本科生和研究生将受益于薛先生的教学成果近半个世纪。72-74页),读起来很感人。

学生从灯市口的中国书店购买《中国国家与法的历史讲义》(1963年)。

薛老师的《中国政法大学校报》上有批注。

自2020年10月以来,我委托整理薛先生的藏书和各种手稿,对她的生活表现有了更密切的了解。作为作为1953年福州大学历史系的本科毕业生(她入学时是福建协和大学,现在是福建师范大学),薛先生有很强的历史资料保存和整理意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种教学课程的整套手写讲义、历届重要学术或行政会议的手写演讲稿和会议记录(记录参与者分别发表的演讲,并用引号区分转述和记录)、每篇论文的手写草稿、油印本、正式发表的杂志及其上的修订意见,以及与出版相关的交流信件、各阶段样本、出版合同及其修订意见、各种手写资料卡、学术剪报、从当地档案馆和图书馆复印的历史资料、部分学者和学生论文的油印本和修订草案,甚至她的个人在各个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成绩计分卡、奖励合同及其修订意见、各个方面的学术活动、各种手写资料卡、各种手写资料卡、学术剪报、学术剪报、学术剪报、从当地档案馆和图书、图书、图书、图书、图书、学术剪报、图书、图书、图书、图书、学术剪报、图书、图书、图书、图书、图书、图书、图书、图书、图书、图书、图书、图书。遗憾的是,80年代以前的资料很少,除了她的学习资料和日记开头写的两首纪念周总理的现代诗(1977年1月8日在芜湖,1979年1月6日在安师范大学),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会员证(北京0547136号,1957年5月23日发证)和合写的。《反命运思想》手稿及期刊(《安徽史学》1975年4月),以及她从助教晋升为讲师的红头文件(师发[1978]43号《关于确定和提升黄秉泽等106名教师、助教为讲师的通知》,中共安徽师范大学委员会,1978年11月21日),这些可能部分反映了北京政法学院解散后教职工下放安徽的历史(相关情况见刘主编、张主笔:《甲子华章-中国政法大学校史(1952~2012)》83-87页面。此外,根据薛先生的口述和他的女儿黄都培教授整理的《梅文遂书》,她于1972年被分配到安徽省滁县教育局,1978年被调到安徽师范大学担任历史教师。

薛梅卿名下的红线应该是薛老师自己划的。另外两份公文《同意提升杨荣新等20名同志为副教授(京高教人字[83]059号)》(1983年5月11日)和《关于确认吴昌祯等11名同志具备教授资格的通知》(京高教职称[88]第102号)。

无论如何,上述材料完全反映了薛小姐未来40年的学术生活。除了见证她在中国法律史教学方面的努力外,它还展示了她的学术成就从意图到最终出版的整个过程。以下选择了一些与她代表性成就相关的手写,以反映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中国法律史学界与海外学术界交流的一个方面。

《北宋建隆折杖法辨析》(《中国政法大学学报》1983年第三期)是薛先生研究宋代法制史的第一个成果。鉴别折杖法的性质,否定了当时的附加刑,并指出建隆三年前颁布的《宋刑统》。本文被认为是20世纪80年代初宋代法律史研究的重要成就(戴建国:《宋代法律制度史研究评论》(1900-2000)》,2004年,商务印书馆第100页)也引起了日本学者川村康先生的注意,被评为关于折杖法正文的第一个专论(《宋代折杖法初试》、《早稻田法》第65卷第4号、1990年、第78页)。当然,川村先生虽然同意薛先生对折杖法定性的判断,但并不同意颁布时间上建隆三年的说法,以及大观二年、政治八年修法的定性。薛先生对此论的回应见她专门研究《宋刑统》(法律出版社1997年第一206-213页面)附:与(日本)川村康先生商榷信-关于宋代‘折杖法’的几个问题。

《宋刑统研究》手稿封面第一页。

事实上,两位学者的交流并不局限于此。目前,川村先生的来信共9封(签名时间分别为1991年3月、1991年6月4日、1992年6月、1993年11月、1994年5月、1995年2月、1995年5月、1996年盛夏、1997年初夏),论文抽印本12种(根据出版时间排列如下:《宋代折杖法初考》[1990年12月]、《建中三年重杖处死法考》[1992年3月]、《唐五代杖杀考》[1992年3月]、《政治与八年折杖法考》[1992年5月]、《宋代杖杀考》

左边是商榷信手稿的第一页,右边是川村先生送的抽印本。

川村先生的来信不仅表达了发送抽印本、请求纠正的意图,还涉及到他担任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助理、任满辞职(1990年4月)-19951995年4月,重启早稻田大学法学研究科中国法学博士后期课程-19962003年3月),担任关西学院大学法学系专任讲师(1996年4月开始)等信息。其中,1991年6月4日的来信是唯一一封只用中文写的(1991年3月的来信包括两封,一封是日文版,另一封是中文版;其余四封都是日文的),是对薛老师讨论信的回应。除了政治和八年定法的问题外,还提到了两个问题:一是薛老师指出,川村先生所谓建隆三年法规定的决脊杖18,配役一年不符合折杖法的观点无法确立,他同意;其次,薛老师质疑川村先生对《唐律疏议》中看到的加杖的判断,不是附加刑,而是替换刑。他列出了原始的历史资料,并重申了他的观点。

薛先生在第一封回复中,除了回应川村先生的观点外,还特别解释说他没有学习日语,并通过研究生张培田的翻译了解了其内容。目前,在她保留的信息中,除了《宋代折杖法初试》的翻译手稿外,还有《政治与八年折杖法》的翻译手稿。因此,上述《宋刑统研究》收到的讨论信也涉及到对本文观点的分析(第)211-212页面),这也反映了这封商榷信从初到定稿的变化过程。

两份手稿的第一页。

根据目前的数据,薛先生与川村先生的关系可能可以追溯到池田温先生与她的关系。1989年4月19-21日,中国法律史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这是中日学术界的盛会。池田先生和薛先生都是与会者,分别发表了《关于的》刑法家、沈家本监狱改良论及其实施(两篇文章均收入《法律史研究》编辑委员会:《中国法律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4月21日,池田先生用康悦酒店的信纸写了一封信,并与他的论文一起打印了《传统法律与社会(宋-清)》,要求会务方将其转交给薛先生。在这封信中,池田先生表示,他对薛先生在闭幕式前的会议演讲中关于宋代法律资料和研究价值的解释深感兴趣,询问了宋朝刑统的版本,并表达了老古阁藏书(现存台北市中央图书馆)的信息。5月6日,池田先生回国后,又给薛先生发了一封信,附上他会议期间为薛先生拍的照片。

薛先生为会议演讲的第一面,共2页(4面),还使用了康悦酒店的信纸。右上角似乎是后来记得的时间(90.4.18-21),有误。

薛先生于当年5月22日写了一封信。从现有的手写手稿来看,有四个主要内容:一是表达对池田先生的感谢,以及会议期间未能面对面咨询的遗憾;二是解释1981-1987年间,我在北京遇到了日本学者滋贺秀三、岛田正郎、冈野诚、宫坂红等先生;第三,简要介绍了大陆宋朝历史和宋朝法律史的研究概况,以及她个人发表的论文、研究计划和指导研究生研究《庆元条法律》;第四,介绍宋朝刑事统一的版本信息。

左为薛老师回信底稿第一页;右为池田先生赠送的抽印本。

1981年6月28日,薛先生在回复中说,并在北京遇到了日本学者,包括何先生、岛田先生和冈野先生-71981年第6期、第44页(见韩延龙、刘海年:《日本法制史学者代表团访华》、《法学研究》第44页)。宫坂宏先生为张希坡、韩延龙主编的《中国革命法制史》(1921-1949)上册(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提到,1985年秋季,应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邀请,他访华三个月(见日本《东洋法制史研究会通讯》第3号、1989年第11页)。

薛先生之所以与川村先生沟通,可能与此有关,是因为川村先生是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的助手,与池田先生关系密切,是池田先生编辑《唐令拾遗》的作者之一。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薛先生在给池田和川村的回复中都涉及到宋刑统的问题,比如目前正在评论宋刑统……至于古阁本,每本书都没有提到,是不是即日阁本,没有核对,结论不方便(1989年5月22日复池田先生的信),已交付出版的有《中华律令集成》(共五卷),其中《宋辽金元卷》由我编辑。之所以说《中华律令一体化》与《宋刑统》有关,是因为薛先生在《宋刑统研究》中收录了一篇题为《宋刑统》的文章,首先说明《再校勘》是以1984年6月中华书局第一版《宋刑统》为基础的。·宋辽西夏金元卷(待出版的多卷本)改订,但未集中摘列出(第311-312页面)。不幸的是,《中华律令集成》五卷本最终只出版了张友渔和高潮主编的《
清卷”(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我们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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