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判决书样本(陈某某与徐某离婚纠纷一审判决书)

三、位于合肥经济开发区某房[安徽(2017)房地产权号]属于被告徐,剩余贷款由被告徐负责偿还,原告陈在房地产产权转让登记手续之日起10天内以被告徐的名义登记;

陈某与徐某离婚纠纷一审判决书

律师的观点分析

离婚案件判决书样本(陈某某与徐某离婚纠纷一审判决书)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原告:离婚案件判决书样本

1985年2月16日出生的陈某某,汉族,住在安徽省合肥经济开发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离婚案件判决书样本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玉林。

被告:离婚案件判决书样本

1985年2月1日2月1日出生,汉族,住在安徽省合肥经济开发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北京蓝鹏(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陈某与被告徐某离婚纠纷案,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原告陈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玉林、被告徐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出庭参加诉讼。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二款、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解除原告陈某与被告徐某的婚姻关系;

二、婚生女陈某言由被告许某直接抚养,婚生子陈某佑由原告陈某某直接抚养,被告许某应自2022年5月21日起按2000元/月标准支付婚生子陈某佑抚养费直至婚生子陈某佑年满十八周岁止;原告陈某某与被告许某互相对对方抚养的孩子享有探视权,双方应相互配合:非寒暑假期间,两人每月均可探视对方直接抚养子女两次,每次可与被探视子女共同生活两天,双方视时间交错、隔周进行;寒假期间,两人可与对方直接抚养子女共同生活10天,暑假期间,两人可与对方直接抚养子女共同生活10天;奇数年,两名子女随原告陈某某过春节,偶数年,两名子女随被告许某过春节。

三、位于合肥经济开发区某房[安徽(2017)房地产权号]属于被告徐,剩余贷款由被告徐负责偿还,原告陈在房地产产权转让登记手续之日起10天内以被告徐的名义登记;

四、车牌号为皖AXXX6别克牌小轿车归原告陈某所有;

五、被告徐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某财产分割款935109.8元;

本案支付义务人未按照本判决规定的期限履行支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584元,减半收取6792元,原告陈承担3396元(已支付),被告徐承担3396元(判决生效之日起15天内)。

你可能还喜欢下面这些文章

毕业证样本网创作《离婚案件判决书样本(陈某某与徐某离婚纠纷一审判决书)》发布不易,请尊重! 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zyyhgd.com/184024.html

(0)
上一篇 2022年4月30日
下一篇 2022年4月30日

相关推荐

客服微信
客服微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