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中医药学院毕业证书:保山中医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实依法招生的工作原则。

2019年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云南省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实依法招生的工作原则。

保山中医药学院毕业证书:保山中医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1.学校名称:保山中医药学院毕业证书

保山中医药高等学校

2.学校代码:保山中医药高等学校毕业证

14014(教育部编码)

3.学校校址:保山中医药高等学校毕业证

7.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9.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学校

10.学历证书类型: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第三条保山中医药高等学校坚决执行教育部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落实招生录取工作“阳光工程”。

第四条我校招生工作由国家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招生就业办公室、监督审计办公室、党政府办公室、学术事务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坚决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主管部门和相关省级招生委员会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学校常设的招生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思想、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的建设和发展;预测人才需求和培训;组织招生改革调查科研;组织实施新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为加强对招生人员的纪律教育和责任约束,学校成立了由学校领导、监督审计办公室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法规的实施,维护所有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招生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招生纪律,教育部30不招生禁令中高校招生16不:未经主管部门备案,不得发布招生章程或者虚假招生宣传;未经计划或者违反计划管理要求,不得擅自规定男女招生比例;不得扩大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招生计划;不得违反规定的招生程序,减少标准录取候选人,拒绝录取合格候选人;不得变更特殊类型招生中公布的候选人的专业、录取优惠分数或不合格候选人;不得在新生入学通知书和新生入学登记环节改变考生入学专业;新生入学后,不得将艺术、体育专业学生调整为普通专业或推荐外语中学的学生调整为非外语专业;不得在发出新生入学通知书和新生入学登记环节前以各种形式进行非法招生;不得在新生入学前以各种形式进行非法招生或者其他省级招生活动;不得以各种形式进行非法招生;或者将考试、考试、选拔分配给学校(系、部门等部门);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大学不得颁发专业证书或者未经考核确定合格名单;开展特殊类型招生的大学、内部学院(系、部门等)和员工不得组织或参加考前辅导和考试培训。

第九条招生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非招生人员泄露招生工作进展情况。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应当按照教育部、省教育部发布的招生计划,实施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校专业计划,报云南省教育部审核。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通过《云南招生》(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版)向社会公布云南省教育厅公布的学生计划。

第十二条2019年招生专业

普通专业拟招生:临床医学、针灸按摩、中医、护理、中医、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骨伤、医学影像技术、卫生检验检疫技术、医学营养、助产、老年保健管理等。

五年制高职院校拟招收护理、中医、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助产等专业。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我校招生专业录取规则:考生达到录取分数线后,按照专业志愿者(志愿者优先原则)和高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者专业录取的,按照其他志愿者专业的顺序录取。当考生不能满足志愿者专业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从学校调整到相应的专业录取,不服从调整的考生将退出档案。在相同的分数下,专业志愿者优先考虑前者。

第十六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名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具有艺术、体育专业知识的考生、中外高考总分较高的考生。

第十七条招生结果将通过保山中医药学院网站、云南招生学院、云南招生频道等正式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各招生专业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对以往学生和应届毕业生的录取没有区别。

第十九条鉴于医学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在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对考生的身体状况提出以下要求:

1、医学专业建议考生近视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2、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建议残疾考生谨慎申请我校医学专业。

第六章学费和奖学金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保山市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三年制大专学费:5000.00元/生·五年制高职院校学费:前三年1800.00元/生·年(按中职学生免学费相关政策收取或减免),后两年4000.00元/生·年。

第二十一条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奖励、帮助、贷款、勤奋、减少、豁免、补贴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新生开辟绿色通道;普通大专生每年500元~8000元00元~8000元;学生来源信用助学贷款最高每年8000元;多渠道支持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不合格的,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甚至取消入学资格。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学校办学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东城区职业教育园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3。学校招生信息网站:

4.邮编:678000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所列条款与国家、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在保山中医药学院。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毕业证书样本网为您提供保山中医药高校毕业证书设计作品免费下载服务。您还可以找到保山中医药高校毕业证书图片、材料模板等设计材料。我们会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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