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汇总!涉及住房个税医疗子女入学
2018多年来,海南积极实施海南百万人才行动计划,吸引世界人才,制定人才引进、培训、定居、住房、购房、购车、儿童入学、配偶就业、医疗保障等服务保障政策,解除海南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担忧。

建立国际人才职称评定的绿色渠道。国际人才的专业工作经验、学术成果、专业技术贡献和技术学术职务可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
放开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允许取得境外职业资格或公认的国际专业组织资格(注册会计师、法律服务除外)的国际人才,直接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和居民提供专业服务。
实行年薪制度、协议工资制度和项目工资制度的分配,探索高端人才的中长期激励措施,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工资激励机制。
(二)外国高科技人才管理
我省科技项目负责人允许在省内单位聘用的外国高层次人才。
放宽外国专家参与我省科研项目的资金使用限制,享受与国内专家同等待遇。
(三)工作许可证和出入境便利
建立外国人来琼工作许可证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禁止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禁止外国人和不允许外国人从事的工作,限制可能导致市场波动和社会负面舆论的外国人和职位。负面清单不再限制外国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
扩大外国人免签入境范围,允许外国人在59个国家免签入境海南旅游的基础上,以贸易、访问、探亲、就医、会展、体育竞赛等原因免签入境海南。
扩大外国人才享受R签证待遇范围。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需要,将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外国人才视为符合中国外国高端人才标准(A类)与《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相比,享受R签证待遇。
实行容缺承诺 不诚实处罚制度。除提交有效文件、就业意向书等主要申请材料外,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当承诺其他材料。
(四)国际人才服务保障
实施国际人才引进单窗口和电子服务,实施信息共享、联合检查,为国际人才提供出入境证书、工作许可证、商业登记、医疗保险、入境体检、儿童学习、法律援助、语言培训、文化交流等一站式服务。
解决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问题。将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的国际人才配偶纳入就业安置范围,子女享受我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待遇。合理规划建设外籍人才子女学校和国际学校,为国际人才子女接受教育提供便利。
完善购车和住房保障政策。参照现行引进人才购车和住房保障政策,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全职工作、投资创业、符合有关规定的国际人才。
1、根据人才引进的方式,哪些人才?
答:海南开放大学文凭:
主要包括各类高层次人才;硕士以上人才、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以上大学毕业生;高收入、高纳税人企业创新人才、重点产业支持方向、全日制大专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技术人员专业资格、执业资格、急需人才等。
2、哪些人才可以选择在本省任何城镇申请定居?
答:海南开放大学文凭:
55岁以下的人才可以在任何城镇申请定居:海南开放大学文凭
(一)本省有关规定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才;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四)上一年度工资收入超过30万元,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5万元的来本省就业人才。上述标准随省人均工资水平的变化及时调整;
(5)具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本省聘用的企业以技术入股,估值不低于1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6)在本省领导创业的企业,其产品符合本省12个重点产业的支持方向,是企业的主要创始人,实际投资不少于150万元(不含技术股份);
(7)离校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
3、引进人才落户的配偶、子女、父母能同样落户吗?
答:引进人才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随迁落户。
4、引进人才落户最新高校毕业生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答:一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即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是指通过参加高考进入全日制大学,取得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博士学位,不包括自学考试、函授等学历。其次,离校三年内,是指申请人毕业至申请结算日不超过三年。
5、如何确定引进人才登记的户籍地址?
答:可以处理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实际住所登记;二是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在公安机关设立的社区集体家庭定居。
6、人才住房保障的对象是?
答:保障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1)符合海南百万人才行动计划(2018-2025年)和《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要求中央驻琼企事业单位、总部经济企业、省重点园区、省事业单位、省重点企业、法定机构、市县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2)全日制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以上专业资格或者执业资格的人才。
7、发放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是什么?
答:2018年5月13日以后引进的以下人才:
(1)50岁以下D类(拔尖)人才和E类(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2)40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
(3)35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4)2018年及以后海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8、住房租赁补贴能发放多久?
答:累计分配不超过36个月,必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省级指导意见每季度集中受理和分配一次。具体的受理和分配按照各市县的操作规则执行。
9、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省级住房租赁补贴指导标准: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高层次人才(含急需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
10、技术人才能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吗?
答:可以。35具有技术人员专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或者具有国家和我省明确规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领取住房租赁补贴。
11、能否同时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答: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在领取购房补贴前,已领取住房租赁补贴的,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12、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的程序是什么?
答:人才应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个人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向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出具诚信承诺书,由当地人力资源请,由当地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省级机构向省级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省级人力资源开发局审核。经批准的,各级人力资源开发局应当按季度和年度向用人单位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然后由用人单位向申请人发放。
13、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人才应提供哪些材料?
答: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人才相关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提供高层次人才认证材料,其他人才提供个人学位证书或个人职称证书);
(二)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应的申请期限;
(三)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务)合同等;
(五)自主创业未聘用(劳务)合同的,必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14、在海南工作过的人才能否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答:在海南工作,2018年3月31日前离开海南,2018年5月13日后返回海南的合格人才可纳入担保对象范围。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13日在海南有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人才,不包括在担保对象范围内。
15、商品房销售对象有哪些?
答:安居商品房供应符合条件的市县居民家庭和引进人才。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县城镇居民家庭,可以购买安居型商品房。
①20202000年4月29日前在本市县城定居,其家庭成员(包括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购房记录,或在本省城镇有一套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②20202000年4月29日以后,其家庭成员在市县缴纳36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实际居住540天以上,在省城镇无住房和购房记录,或在省城镇拥有一套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③未落户本市县城镇,其家庭成员在本市县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60个月以上,实际居住900天以上,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购房记录。
(二)本市县城镇引进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购买安居型商品房。
①已在市县城定居,在市县缴纳24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实际居住360天以上,家庭成员在省城镇无住房和购房记录,或在省城镇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②未在本市县城镇落户的各类引进人才,本人在本市县累计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及以上,且其家庭成员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③随迁员工从省外迁入海南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在市县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实际居住180天以上,家庭成员在省城镇无住房和购房记录,或在省城镇有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④符合我省人才引进标准的综合总部企业,在市县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实际居住180天以上,家庭成员无住房和购房记录。
⑤区域总部、高成长总部、跨国公司区域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区域总部或重大投资项目单位,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术人员以上专业资格或执业资格,在市县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实际居住180天以上,家庭成员无住房和购房记录。
⑥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人才、就业期3年以上、在市县服务1年以上的灵活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市县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实际居住180天以上,家庭成员在省城镇无住房
房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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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本市县(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的公务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本市县事业单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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