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毕业证书:2021年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北京理工大学省级专业招生计划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和各省考生占全国注册总额的比例、学生素质、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

2021年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全称北京理工大学,是国家公立、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第一批进入世界级大学建设大学A建设目标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世界级大学。本科位置分为中关村校区和良乡校区:北京理工大学毕业证书

北京理工大学毕业证书:2021年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中关村校区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街5号,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等教育园。本科基础学制四年。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规范招生行为,提高学生素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五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由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六条北京理工大学成立了由学校领导、招生、教学、宣传、学术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北京理工大学的普通本科招生。

第七条北京理工大学成立了由学校领导、纪检监察、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本科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

第九条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是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北京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

第十一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北京理工大学省级专业招生计划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和各省考生占全国注册总额的比例、学生素质、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

第十二条北京理工大学年度招生计划和省级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北京理工大学预留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学生素质,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坚持质量第一、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四条北京理工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学生来源确定备案比例。按顺序自愿备案的批次备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入学时,学校将适当增加部分学生素质好的省份的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按理工科、文史、艺术分类录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有关规定录取。艺术类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备案方式和学校相应的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七条北京理工大学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做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

第十八条北京理工大学在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考试并符合北京理工大学备案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备案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等级差异。考生按相关科目排队确定专业:北京理工大学毕业证书

文史考生依次比较汉语、数学、文学综合、外语,科技考生依次比较数学、汉语、科学综合、外语;各科目成绩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者同时录取。河北、辽宁、浙江、山东、重庆考生由相应的招生考试机构直接提交专业;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考生由相应的招生考试机构按相关规定备案;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考生参照相应的招生考试机构。学校招生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也没有外语限制。学校在全国部分省份实施了满足考生专业志愿者的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强基础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外语推荐学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招生项目,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的相应招生办法执行。申请艺术专业的考生,其专业课程采用省级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考生必须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参加相应的专业统一考试。

第二十条国家班级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香港、澳门、台湾海外华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内地西藏、新疆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领导下进行。享受国家政策招聘的高水平运动队,本科制度为五年,专业为国际经济和贸易。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国家专项计划,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一志愿者、批次、分线。

第二十一条北京理工大学会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中英联合办学,非英语考生应当认真填写。

第二十二条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用分数清晰的方式,即根据备案结果排队录取。考生的综合质量档案材料作为入学参考。

第二十三条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得进入化学、化学、化学、生物科学专业;色觉异常Ⅱ学位(俗称色盲)考生不能录取的专业,除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应用物理专业;不能准确识别红色、黄色、绿色、蓝色、紫色、按钮、信号灯、几何图形,除轻度色觉异常外Ⅱ此外,还包括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专业;无法准确识别显示器上任何颜色的红色、黄色、绿色、蓝色和紫色的数字和字母。考生不能进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生在填写专业类别时,应注意该类别中包含的专业是否受到体检的限制。

第二十四条北京理工大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见当年报考指南。北京理工大学的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中经济管理实验班、法律、经济学、社会工作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外语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设计专业(不含工业设计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会计(中外合作办学)的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6万元;社会科学实验班招生前,学费暂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执行。专业分流确定后,按实际专业学费标准补收差额;其他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5500元。徐特立人才班学生本科学费按上述规定执行,硕士、博士学位按国家、学校相关研究生缴费规定执行。国家规定的学费标准变更的,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北京理工大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设立绿色通道,遵守永不让任何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承诺,确保每个新生都能顺利报名。

第二十六条所有录取考生均可通过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北京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

第二十七条学校过去对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发生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解释。毕业证书样本网为您提供北京理工大学毕业证书设计作品免费下载服务。您还可以找到北京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图片、材料模板等设计材料。我们会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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