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梅州分校:七箭齐发!这样规划梅州7个地区!

{n}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及商住用地,总用地面积52.9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5%。

七箭齐发!这样规划梅州7个地区!

为实现科学、标准化、信息化的城市规划管理,确保重要项目的实施,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江南东、梅江大道控制详细规划》、《梅州市梅县机场控制详细规划》、《梅州市江北、攀桂坊控制详细规划》、《梅州市长沙控制详细规划》、《梅州市西阳控制详细规划》、《梅州市槐岗控制详细规划》、《梅州市梅县区大新城控制详细规划》。

湖北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梅州分校:七箭齐发!这样规划梅州7个地区!

网上查询会问一个补充问题,就是湖北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梅州分校是什么样的,今天就给大家总结一下!为了进一步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公众参与性,现通过网站、现场展板等形式公布梅州市江南东、梅江大道等七个区域的详细控制规划(草案),进一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形成科学规划。这七个地区的规划现在是草案阶段,最终计划以审批公布结果为准。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

在宣传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和反馈:湖北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梅州分校

1、受理单位:湖北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梅州分校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2、电子邮件:湖北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梅州分校

找到湖北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梅州分校8451243张原创设计图片,包括湖北荆州职业技术学院梅州分校图片、PSD、PNG、JPG、AI、CDR等格式素材!3.联系电话/传真:0753-2242099(电话)、0753-2242819(传真)(上班时间:上午8点:30-12:00,下午2:30-6:00)。

4、通信地址:梅州市嘉应路42号规划局大楼二楼208室(来信请在信封注明:控规公示反馈意见)。

5、邮政编码:514021。

6、现场公示地点:

①江南东、梅江大道片区控规(草案):剑英公园

②梅县机场区控制规则(草案):剑英公园

③江北及攀桂坊地区控制规定(草案):文化公园

④长沙区控制规则(草案)

⑤西阳区控制规则(草案)

⑥槐岗区控制规定(草案):梅县人民广场、梅州城乡

梅县分局规划局

⑦大新城区控制规定(草案):梅县人民广场、梅州市

乡梅县分局规划局

⑧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7、公示链接网站: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9月30日

1、梅州市江南东、梅江大道控制详细规划(草案)

规划范围规划区位于梅州市中心,以梅江为界,南至梅州大桥、丽都路(梅江大道)‐宾芳大道段)和客都大道面积约6.8平方公里。

实施区域发展要求,将规划区建设为梅州市行政中心、商业文化体育中心、滨江宜居城区。

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了两轴、两心、四片的整体空间结构。两轴是梅江休闲景观轴和梅州城市发展轴。两颗心是文化中心和体育中心。四片是百花洲、新中区、中坝区、金沙区四个居住区。

功能结构图

本规划以《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基础(GB50137‐2011)为基本分类依据,根据整体功能布局安排土地使用,规划用地分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交通设施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绿地和广场用地,以中小型为辅。

规划总面积679.93公顷,都是城市建设用地。商业设施和商业设施用地主要沿梅江大道-梅州城市发展轴布局,居住用地分组布局,绿地和广场用地主要沿梅江布局。

规划采用区域总图、管理单位图、地块图三级图控制系统。控制内容主要包括:

(1)强制控制内容:土地使用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限制、容积率、绿地率、配套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共设施)。

(2)除上述内容外,其余为指导性内容,是指实施指标。主要包括:地块面积、建筑面积、人口、停车位、土地使用兼容性等。

土地利用规划图

2、梅州市梅县机场区控制详细规划(草案)

规划范围机场区位于梅州心城市南部,规划范围东至华南大道,南至大觉禅寺,北至梅塘东路,西至梅江,总土地面积约6.69平方公里。

根据上层次及相关规划、区域功能、现状功能及周边区域功能分析,将区域定位为江南新城综合配套区、滨江田园生态休闲区、梅州航空综合配套服务区。

主导功能有:航空配套服务、生活、综合商业服务、生态文化等。这种定位和主导功能将更好地反映机场最近的功能需求和未来发展的愿景。

本次规划的空间结构为一轴一环一带,两节点五分区。

一轴:空间发展轴,连接梅县新城和江南新城。

一环:景观活力环,结合保留现状建筑作为邻里中心,连接区内各功能和滨水空间。

一带:滨江绿带,结合梅塘湾公园,打造亲水空间,将梅江与建设区的空间联系起来。

两个节点:在梅达高速公路出入口与客都大道交叉口,结合现状水系建设旅游服务节点,结合梅江东岸围龙屋建设滨水特色节点。

五分区:包括滨江休闲区、休闲宜居区、综合开发区、商业产业区、机场服务区。

功能结构图

土地利用规划1(R)

住宅用地主要为二级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约36.71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公顷8.70%。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A)

教育科研用地、体育用地、文物古迹用地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9.26占城市建设用地公顷2.20%。其中:

教育科研用地(A3):包括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中小学用地(A33)。总用地面积约为6.36占城市建设用地公顷1.51%。中等专业学校用地规划江南计算机学校,中小学教育用地包括两所小学。

体育用地(A4):主要位于滨江绿带南侧,总用地面积约为1.16占城市建设用地公顷0.28%。

文物古迹用地(A7):规划区内保留三处文物古迹用地,塔下叶屋占地面积较大。总用地面积1.74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公顷0.41%。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

商业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包括商业用地和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41.04占城市建设用地公顷9.73%。

商业用地(B1):规划区商业用地主要布置在华南大道西侧和滨江路东侧。商业用地面积约为28.51占城市建设用地公顷6.76%。

商住用地(B1R2):规划区商住用地主要布置在安康路两侧,华南大道西侧。商住用地面积约为11.66占城市建设用地公顷2.76%。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B4):规划区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主要为加油站用地,总用地面积约为0.87占城市建设用地公顷0.21%。

土地利用规划图

3、梅州市江北及攀桂坊控制详细规划(草案)

梅州江北历史城区和攀桂坊地区的规划范围约为4.05平方公里(江北历史城区)2.05攀桂坊片区平方公里2.0平方公里)。

功能定位本规划努力将江北和攀桂坊地区发展成为:商业、文化、旅游等功能注入复兴古城活力;客家特色景观城市;客家历史展区、宜居、工业新社区。

本次空间结构规划形成了一心一轴二带八区的功能结构:

一心:环湖文体、商业公共服务中心。

一轴:传统的历史城市轴线。

二带:与城北对接,结合现状,兼顾历史(护城河、文物等),打造历史体验带;结合传统骑楼街,打造东西向传统商业走廊。

八区:与功能分区一致,包括红杏坊红杏坊民宿体验区、攀桂坊历史文化区、北方现代客都居住区、滨水居住区、创意办公区、梅州古城区、环湖公共服务区。

功能结构图

土地利用规划规划区域总面积4.05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平方公里3.92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92平方公里,按江北、攀桂坊5万人计算,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约78.6平方米/人。

1、居住用地(R)

住宅用地主要为二级住宅用地,总用地面积约199.74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公顷50.88%。其中:

住宅用地面积(R21)约177.48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公顷45.21%;

服务设4/9施用地(R22)面积约1.08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公顷0.27%;

住宅与商业用地兼容(R2B1)约6.36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公顷1.62%;生活与商业用地兼容;(R2B2)约14.82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公顷3.78%。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A)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文物和宗教用地,总用地面积为48.11占城市建设用地公顷12.26%。其中:

行政办公用地(A1):规划范围内的行政办公设施主要分布在东山大道和中原路。沿东山大道主要包括梅州公路局、梅江区交通局等;沿中原路主要包括梅江区人民政府、派出所、工会大厦、水利局等。规划区行政办公用地总用地面积约为5.80占城市建设用地公顷1.48%。

文化设施用地(A2):主要分布在侨新路东侧的梅州市电视台及其他文化设施用地。总用地面积约为1.48占城市建设用地公顷0.38%。

教育科研用地(A3):包括高校用地(A31)、中等专业学校用地(A32)、中小学用地(A33)。总用地面积约为26.65占城市建设用地公顷6.79%。

梅江区广播电视大学、湖北荆州职业学院梅州分校、梅县经济委员会技术学校、成人中等卫生专业学校、梅江区教师学习学校等5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梅县高中、黄遵宪中学、梅州中学3所所小学。此外,该地区还有15所幼儿园。

医疗卫生用地(A5):主要是梅松路东侧客都骨科医院、武警门诊部;梅县人民医院等公园路西侧。总用地面积约为1.95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公顷0.50%。

社会福利用地(A6):保留4个养老院,结合邻里中心规划4个老年活动中心(不独立占地)。总用地面积约为0.57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公顷0.15%。

文物古迹用地(A7):学宫、梅县博物馆等建筑占地面积较大,规划区内保留文物古迹用地。总用地面积4.48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公顷1.14%。

宗教设施用地(A9):规划保留5个宗教设施用地,主要是泰康路西侧的基督教协会、规划区北侧的社会宫殿、规划区西南端的梅江区佛教居士林。总土地面积约0.65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公顷0.17%。

3、商业服务业
设施用地(B)

{n}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包括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及商住用地,总用地面积52.9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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