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大学文凭:邯郸学院公开选拔60名员工,包括教师、辅导员、科研人员!

申请人将对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证书(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信函网络验证学位证书、注册证书、协议、已发表的论文、已结束的项目结束证书等相关支持材料,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位证书)、证书(工作人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注册证书、岗位条件中专业方向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电子版本和2018年邯郸学院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7)提交指定邮箱(见附件表),电子邮件要求以文件夹的形式发送,文件夹名称必须注明名称 性别 毕业院校 专业 学位 毕业时间,否则不予审核。

邯郸学院公开选聘60名工作人员,有教师、辅导员、科研人员!

2018邯郸学院公开选聘人员公告

邯郸大学文凭:邯郸学院公开选拔60名员工,包括教师、辅导员、科研人员!

网上查询会问一个补充问题,是邯郸大学毕业证书是什么样的,今天给你一个总结!进一步加强高水平教师建设,结合邯郸大学工作需要,公开选拔60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包括专职教师、双教师、辅导员、实验、教学研究人员),现公告如下:邯郸大学毕业证书

一、学校概况

邯郸学院位于河北省邯郸,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一所充满活力、充满活力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为事业单位提供全额资金。学校是河北省唯一一所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大学。目前,有18所二级学院(中心)和57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科学、工程、法律、历史、教育、管理等9个学科。

二、选聘岗位,人数

20182000年,邯郸大学公开选拔了60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包括35名专职教师、4名双教师、11名实验教学研究人员和10名辅导员)。具体专业、人数和学术要求见附件。

三、选聘原则

找到邯郸大学63565748张原创文凭设计图片,包括邯郸大学文凭图片、材料、海报、证书背景、源文件PSD、PNG、JPG、AI、CDR等格式材料!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评价、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四、选聘条件

(一)录用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支持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热爱教育和健康。

4.所有引进人员要求2018年8月底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毕业生。专业和岗位条件所列专业方向相同或相似(相似专业方向由邯郸大学相关二级教学单位提出,由选拔领导小组定义)。

5.为了提高招聘人员的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所有本科阶段的要求都是全日制普通大学毕业,教师岗位要求不包括特殊书籍,全职辅导员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6.已就业的申请人应当持有现有工作单位和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

7.所有涉及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至报名第一天(含当日)。

8.港澳台居民申请考试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聘范围

专职教师、实验、教学研究人员的选拔范围为18岁以上、不超过40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18岁以上、不超过35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辅导员为18岁以上、不超过30岁的全日制硕士以上;双教师的选拔范围见附件2。

(三)不在选拔范围内的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就业人员;

5.不诚实的执行人员。

(四)不允许申请人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选聘实行回避制度

申请人不得申请构成就业后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公共机构公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近婚姻关系的申请人,不得申请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职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人员在处理人员就业事项时,涉及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平性的,也应当回避。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选聘信息于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6日在邯郸学院网站上发布。

(二)审查资格条件

申请人将对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证书(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信函网络验证学位证书、注册证书、协议、已发表的论文、已结束的项目结束证书等相关支持材料,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学位证书)、证书(工作人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注册证书、岗位条件中专业方向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电子版本和2018年邯郸学院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7)提交指定邮箱(见附件表),电子邮件要求以文件夹的形式发送,文件夹名称必须注明名称 性别 毕业院校 专业 学位 毕业时间,否则不予审核。

邯郸学院将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合格人员将进入评估环节。邯郸学院将通知进入评估环节的人员携带资格考试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评估。面试时,申请人应携带上述信息的原件,调查组应审核评分。申请人将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给面试官,由工作人员分配并签字。

2018年10月26日24:00,具体面试时间将在本栏另行公布。

(三)测评

本环节由邯郸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负责制定具体测评方案并组织实施。

1.专职教师岗位评价方法

(1)个人基本情况(满分10分)

科研成果加分:邯郸大学毕业证

省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1分,核心期刊和检索文章按学校科研文件规定发表1-5分数(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3分,第三作者3分;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1分,第三作者1分)。参加国家项目前三名得3分,参加省级项目前三名得2分,参加其他级别项目前三名得1分,所有级别的主持人在原级别的基础上再加2分。高达10分。

(2)面试答辩(满分100分)

首先,考生根据自己的专业研究方向(15分钟)选择试讲;然后专家评委提出相关问题(根据试讲内容和课程问题),考生答辩(5分钟),面试评委根据每个考生的具体试讲和答辩情况按评价要素打分。

(3)总成绩=个人基本情况分为面试答辩分

2.双师型教师的评价方法

(1)个人基本情况(满分130分)

根据《邯郸学院2018年选拔双师型教师量化评分办法》(见附件6)。

(2)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答辩主要是评价考生是否具备基本的教学能力和素质,考察考生是否能胜任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工作。

①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工科等需要实践操作专业的考生加试实际操作技能测试。

②试讲,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③对于没有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职位,考生的试讲成绩是考生的面试成绩。对于具有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的职位,考生的面试结果=试讲成绩×60% 实际操作技能测试结果×40%。

④试讲内容按岗位专业和指定教材进行。

(3)总成绩=个人基本情况分为 面试分

3.辅导员岗位评估方法

评价内容分为两项:邯郸大学文凭

(1)个人基本情况(满分4分)

优秀中国共产党员2分(以市级以上单位颁发的证书为准),优秀学生干部2分(以学校颁发的证书为准)。

(2)面试(满分100分)

时间安排:集中入场考试,每人限时10分钟。

面试程序:

①自我介绍:考生先自我介绍,限时一分钟。②场景模拟演讲:考生根据评委给出的具体模拟场景进行演讲,限时3分钟。③答辩:考生现场抽取3个问题作答,限时6分钟。

面试评委根据每位考生的具体面试情况打分,面试满分100分。

总成绩=个人基本情况分为 面试分

邯郸学院委托相关专家教授印制面试答辩题。

注:根据具体申请人数确定是否增加笔试内容。

4.实验人员和教辅科研人员的岗位评估方法

(1)面试(满分70分)

面试程序:

①自我介绍:考生首先进行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重点介绍自己的学习、工作经验和对大型仪器设备的掌握和使用。

②专家评委围绕实验室、图书馆(包括药品管理、安全管理等)的建设、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以及文件的修复和整理提出了相关问题;考生也可以根据每个考生的介绍和答辩进行答辩(7分钟)。

(2)仪器设备的操作(满分30分)

面试评委根据每位考生的操作情况,选择两种较大的仪器设备进行操作。(时间5分钟)

(3)总成绩=面试分 操作分

上述职位面试(面试答辩)成绩或操作成绩低于该部分满分60%的,不得直接进入下一个环节,评委应注明原因。面试(面试答辩)的分数和总分计入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所有评估结果将邯郸学院公示栏当天公布。

各类评委由7名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组成。评委实行回避制度。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缘关系或者亲密婚姻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平选拔的,应当回避。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面试答辩)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和考察由邯郸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拟录用人选在邯郸学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宣传报告存在严重问题,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暂时难以核实和暂停录用,经核实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宣传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邯郸学院应当提出录用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报市政府批准,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会保障等有关手续。邯郸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雇佣合同,合同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

被聘用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其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试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进入宣传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将不予补充。

六、其他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核、面试、体检、调查、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接到录用通知后,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
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学院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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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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