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火化证:邯郸市殡葬管理处公告

实施民政部等16个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通知〔2018〕5号)印发《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领导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通知(冀办发〔2014〕26号)要求,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减轻环保压力,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市殡仪馆将全面开展绢花花圈租赁工作。

邯郸市殡葬管理处通知!邯郸市人民纪念堂将启用!

邯郸市殡葬管理处关于租赁丝花圈的通知

邯郸火化证:邯郸市殡葬管理处公告

实施民政部等16个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通知〔2018〕5号)印发《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充分发挥党员干部领导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通知(冀办发〔2014〕26号)要求,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减轻环保压力,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市殡仪馆将全面开展绢花花圈租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市殡仪馆不再销售纸花圈和纸扎,不再集中焚烧纸花圈和纸扎。禁止携带需要集中焚烧的纸花圈和纸扎进入博物馆。

二、开展丝花圈租赁业务,免费为死者直系亲属(限配偶及子女)提供丝花圈及挽联。

三、丝花圈租赁价格根据《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的》》(冀价行收费〔2005〕第三十八号)文件规定实行市场调整。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021年12月29日,邯郸市殡葬管理处

邯郸市殡葬管理处关于启用邯郸市人民纪念堂的通知:

为改善骨灰储存环境,邯郸市人民纪念馆(地址:青兰线与平安路交叉口北行1000米以西,邯郸殡仪馆北侧)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启动。邯郸市劳动路骨灰堂(地址:邯郸市邯郸市劳动路76号)不再办理骨灰储存业务。原储存的骨灰到期后应迁出,不再办理骨灰续存业务。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1、邯郸市劳动路骨灰堂存放骨灰到期后,骨灰存放人携带存放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放格式钥匙到邯郸市劳动路骨灰堂办理骨灰迁出手续。

2.手续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周六、周日正常工作)。

三、搬迁至邯郸市人民纪念堂的骨灰,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重新选择格位。

四、邯郸市劳动路骨灰堂骨灰寄存费拖欠的,在办理迁出手续前补缴。未到期的骨灰,如迁入邯郸市人民纪念堂,剩余费用转入邯郸市人民纪念堂合并计算。

5、骨灰存放到期后一个月内,应办理骨灰迁出手续。骨灰存放超过存放期一个月后,未办理相关手续的,由邯郸市劳动路骨灰堂集中存放,并登记备案。

六、每户不超过5人办理骨灰迁出业务,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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