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中专毕业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重要通知)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工信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局、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事办、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乌海中专文凭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要通知。

乌海中专毕业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重要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促进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的优质发展

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请认真落实《关于促进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2年7月4日

若干促进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导精神,认真贯彻全国职业教育会议精神,加快我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了以下措施。

一是提高职业教育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一)教育链的部署与产业链密切相关。

一是提高职业教育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一)教育链的部署与产业链密切相关。

引导职业院校(含技术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与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深度融合,80%以上的新建职业院校建设在工业(工业)园区,享受土地、公共基础设施等相关优惠政策。加强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专业设置的统筹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和专业结构,推动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根据应用型本科院校制定专业建设规划,围绕重点产业链,围绕行业企业人才需求,大力发展相关专业(群体),实现各产业链2所以上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准确对接。到2025年,服务自治区重点产业专业布局占70%以上。对于与新能源、新材料等自治区重点产业密切相关的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关键学科和优势专业,可以在原有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教师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结构比例。大数据、智能化、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急需人才培养适度先进。加快培养民生领域和服务农村振兴的技术技能人才,如托儿、保健、家政等。人才统计数据、行业统计数据、大型招聘平台数据、教育就业数据资源由自治区统计局等部门定期发布。建设产业人才需求数据平台,定期编制发布自治区、盟市产业结构动态调整报告。建立健全专业预警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专业布局,调整专业结构,以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完成率、注册率、就业率、办学评价结果为基础。分类推进专业建设,通过扶优新设、减停撤、改造升级的方式。从教学资源、招生计划、专项资金分配等方面支持开设急需、新兴专业、毕业落实率或留在自治区比例高于全区平均值的专业。对于明显不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培养,专业减少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60%,对口就业率连续2年低于50%,并淘汰供过于求、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钢铁冶金、化工医药、建筑工程、轻纺制造等传统专业的转型升级。(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工信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局、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打造产教融合区域品牌。

推进内蒙古技能建设,共同打造内蒙古产教融合品牌。探索专业联盟、教学社区等新模式,促进区域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实施一区一集群建设,东部地区高校围绕风电设备、绿色畜产品加工、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打造品牌专业集群,中部地区高校围绕数字经济、现代设备制造、生物医学、稀土、乳制品等产业打造品牌专业集群,西部地区高校围绕新能源、新材料、新化工等产业打造品牌专业集群,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呼和浩特市要推进一地一策建设,着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和林格尔人才科技创新中心能力。包头市要加快职业教育服务战略资源和现代设备制造基地建设,赤峰市要加强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乌兰察布市要推进京蒙人才科技创新园建设。

鄂尔多斯和乌海要推进产教融合城市建设
,其他盟市应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职业教育品牌。开展一校一品建设,各职业院校至少建设一个与区域产业对接的优势品牌专业(群)。开展一校一产品建设,各职业院校至少建设一个与区域产业相连的优势品牌专业(集团)。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巩固和提高与俄罗斯、蒙古等国家的中外合作项目水平,在非洲设立工匠学院,开辟职业教育对外合作的新途径。(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外事办、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

二是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促进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纵向贯通。
各盟市应建立应用型(职业)本科院校 高职院校 若干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联盟形成了中等职业学校与专科学校、专科学校与本科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与本科学校的综合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了专业设置、培训目标、课程标准、资源配置和管理评价的全面衔接。建立职业教育高考制度,逐步扩大职业教育高考招生规模。新本科(含专升本)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应用本科和职业本科教育,逐步提高职业本科院校和应用本科院校中高职毕业生的招生比例。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院校)

(四)实施职业本科教育引领计划。
大力发展职业本科教育,重点支持国家和自治区双高计划学校建立职业本科学校,促进职业技术师范本科学校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自治区重点规划建设的职业本科院校》<本科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试行)>通知(教发〔2021〕1)自然资源部门要优先保障教学用地,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要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编制部门要按标准及时核实编制人员或人员总量,组织部门要配备强大的学校领导,教育部门应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及时配备教师。相关联盟城市应落实主要责任,加强总体规划和投资,努力到2025年建设3所具有鲜明特色的职业本科院校。积极努力在办学质量高、服务能力强、专业特色突出的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本科专业试点。积极争取教育部在办学质量高、服务能力强、专业特色突出的高职院校开展职业本科专业试点。推动自治区部分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型发展,优先考虑项目和资金。普通高校举办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计划单列。(责任单位: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有关院校)

(五)实施高职院校提质行动。
加大对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的支持。实施自治区高职院校双高计划,对立项建设院校分档给予财政支持。到2025年,自治区高水平高职院校约8所,高水平专业组约25所。建立动态监测、限期整改、退出机制,逾期不整改或者仍不符合要求的,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责令停止办学。连续两年招生计划实际完成率低于90%的高职院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按10%-20%减少。(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高职院校)

(六)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强基工程。
各盟市要加强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统筹,整合一批空、小、散、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到2025年,全面改善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努力实现所有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实施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双优计划,对项目建设学校的分级给予财政支持。到2025年,将建设约40所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和约100所优质专业。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在呼包鄂乌经济圈中等职业学校开展统一招生试点,逐步推进全区,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做好做强。(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加强校企合作教育合作

(七)依法支持企业举办职业教育。
鼓励上市公司和行业龙头企业依法参与职业教育。探索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制定《关于促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试行)》对企业举办的非营利性高水平职业院校,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赠激励等方式给予适当补贴,参照同级公立学校学生平均资金等相关资金标准和支持政策给予适当补贴。根据实际情况,企业应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员工和准备招聘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将企业职业教育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工商联、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职业院校)

(八)建立校企合作长效机制。
校企合作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允许在负面清单外探索各种形式的合作。企业和职业院校可以签订办学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建设非独立法人工业学院,共同举办专业培训基地,依法取得合理收入。鼓励企业根据就业需要进行命名班订单培训,实施工匠班计划,形成校企联合培训、协同教育的长期机制。在企业设立实习培训基地,在高校建立生产性车间,建立企业驻校机制。各地区可以通过政府奖励和补贴的形式支持实习培训基地和生产车间。鼓励自治区产业教育一体化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根据实际安排岗位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国有企业按一定比例安排职工接受学生实习培训。有关部门应规范企业接受学生的实习行为,保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商联、行业企业主管部门、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职业院校)

(九)加强校企合作政策激励。
鼓励金融管理部门完善校企合作金融激励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校企合作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为校企合作企业提供信贷和融资支持。税务、财政等部门要落实校企合作财税优惠政策,享受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基金相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相关教育费用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优惠政策。自然资源部门将新校企合作项目纳入土地空间规划,优先确保项目土地利用规划指标,以分配方式为非营利性校企合作项目提供土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牵头明确混合所有制和校企合作的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支持校企联合办学。企业和社会各界对职业教育提供资助和捐赠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设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产品研发中心等固定资产和研发投资,依法享受研发成本、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成本扣除、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减免关税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央支行、内蒙古税务局、中国银行业保险监督管理局、中国证监会、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四、增强职业院校办学活力

(十)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
在就业计划、教师招聘等方面落实职业院校的自主权。允许职业院校通过场地和设备租赁与企业共建生产性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提供社会服务、举办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社会培训的收入,应用于改善办学条件。职业院校职业培训取得的收入纳入财务专户,按收支线管理,不少于50%用于支付教师、企业专家、外籍人员和受教育者的劳动报酬,用于支付教师报酬的部分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不受绩效工资总额的限制,也可以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职业院校)

(十一)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
制定自治区公立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制度
工编制核定标准,落实高校人员总量核定标准,按照标准配齐配强教师,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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