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港浸大自主招生毕业证『北师港浸大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七章新生注册和审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九章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章招生工作、监督和上诉

  第十一章附则

  北师港浸大自主招生毕业证『北师港浸大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插图1

  第一条为确保夏季普通高考招生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招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坚持道德、智力、身体、美容、劳动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和最佳录取。学校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称:BeijingNormalUniversity-HongKongBaptistUniversityUnitedInternationalCollege,中文简称:北师港浸大,英文简称:UIC)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6401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同路2000号。邮政编码:519087。邮政编码:519087。

  第六条办学水平: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中外(含内地、港澳台)合作院校。内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香港浸会大学。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内地与香港联合成立的创新型大学。学校经香港浸会大学批准,接受香港浸会大学教育质量的指导、评价和监督,并在教学中进行英语教学。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广东省教育厅学校主管单位

  第十条毕业证书:经学校夏季高考录取,取得学校身份,在规定年限内符合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生应根据具体情况颁发辍学证书或写实学习证书。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落实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的招生政策,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调整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委员会还负责组织招生,并在招生期间成立信访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上诉和投诉处理。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率不得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调节学生素质,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整需要增加计划的问题。

  北师港浸大自主招生毕业证『北师港浸大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插图3

  第十四条学校录取批次:

  (一)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一、二批本科录取)。

  (2)在广东省,列入本科批录取,根据考生的档案分为历史和物理;同时,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录取。根据我校《2022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广东省考生综合评价录取方式、选拔程序、录取标准等。

  (3)2022年,学校音乐表演专业被列入福建省艺术类本科A批、湖南省本科A批(艺术非平行组)、安徽省艺术类2批、上海市艺术类A批平行段、浙江省艺术类第二批、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批、广东省艺术类本科批招收艺术类考生。

  各专业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录取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开放、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础,综合衡量道德、智力、身体、美丽、劳动,选择最佳录取。

  第十六条备案比例:

  在实施平行志愿者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可以根据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者备案规则和学生来源确定招生计划的微调计划和备案比例。在平行志愿者批次中,已向我校备案的考生,在英语单科成绩符合要求、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服从专业调整的情况下,不予退还。

  广东省提前批次特殊类型综合评价录取不设备案比例。参加我校入学考试并通过入学考试的考生,应在广东高考志愿系统提前批次填写我校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综合评价志愿栏,学校应提前批次录取特殊类型综合评价。考生未被我校录取,不影响后续本科批次的备案和录取。

  第十七条普通专业录取要求:

  在全国范围内,除广东省以外的考生通过思想政治道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线(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批次达到当地本科线),符合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备案要求的,学校按文史(历史)、理工科(物理)分类,根据考生的总分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般情况下,当备案总分相同时,高考成绩排名前者优先。一般情况下,当备案总分相同时,高考成绩排名前者优先。

  对于报考本科批次的广东省考生,学校分历史、物理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一般情况下,当备案总分相同时,高考成绩排名前者优先。

  一般来说,广东省考生申请2022年特殊类型招生院校综合评价志愿栏,原则上要求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对于在我校入学考试中表现特别好的考生,高考成绩可放宽至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下30分(含30分)以内,根据综合成绩选择最佳录取。录取时,学校根据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分为历史和物理(考生高考成绩、我校入学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入学考试要求及相关招生工作见《2022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手册》)。录取时,综合成绩相同但不能同时录取的,先按高考成绩录取。如果高考成绩相同,则按照我校入学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排名的顺序录取。

  第十八条在全国范围内,除广东省提前录取批次外,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备案规则,根据高考英语成绩要求,实施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备案总分从高到低。首先,安排总分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者。如果专业数量满,则逐一查看学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者。这一规则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如果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没有被录取,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根据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调到招生计划,并满足专业要求。否则,他们将被撤回。

  第十九条普通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的备案要求:

  除广东省外,对于高考英语单科满分150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外语文学专业时,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其他专业或专业时不低于100分。此外,海南省考生英语单科原分必须达到100分以上。

  本校所有本科专业均实行英语教学,非英语考生请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全国高考(高考)和音乐专业省统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学生所在省市批次艺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一考试成绩符合学生所在省市相关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150分满分制)。

  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备案,则实行其备案办法,根据备案成绩由高到低选择最佳录取。如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施平行志愿者备案,根据招生计划,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符合注册条件的候选人。综合分数计算公式:综合分数=(省统考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 (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50%)×100。如果备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将根据考生专业省级统一考试成绩、高考文化课程成绩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我校2021年在广东、福建、安徽、上海、浙江实行平行志愿备案录取;湖南省不实行平行志愿备案录取。2022年各省市音乐表演专业备案方式以各省市招办规定为准)。

  我校在广东、福建、湖南、安徽、上海、浙江、山东等7个省市招收音乐表演(器乐)考生,招收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大管、单簧管、双簧管、打击乐、小、大、圆、长笛、长、吉他。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方向仅在广东省招生,培养方向为美声。非美声唱法考生请慎重报考。

  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要求见《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22年艺术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北师港浸大自主招生毕业证『北师港浸大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插图5

  第二十一条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新高考改革省市的科目要求。

  在广东省,申请我校本科水平的考生必须通过包括高考总分在内的三门普通高中学术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三门普通高中学术水平合格考试科目。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政策加分: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将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项目和分数。加分适用于投档和专业分档。

  第二十三条学校按照专业类别和专业招生。北京师范大学浸入大学招生专业的分流原则上是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前完成专业确认,以便学生在第二学期根据相关专业的培训计划开始专业学习。入学后,学生可以深入了解各学科和专业,并根据自己的兴趣、专业知识和学习情况独立填写分流专业志愿者。学校各部门专业分流评审小组将从个人意愿、个人能力、学业成绩、个人作品集、个人陈述、小组面试、教师评价七个标准中选择若干项目作为招生专业分流的选拔标准,综合确定专业分流名单。

  学校有专业转学政策。一般来说,学生可以在下学期根据教务处的时间要求申请转专业。学校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教学资源,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普通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艺术专业。艺术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专业。

  第二十四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招生考生的体检标准和新生的体检标准(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教学部)〔2010〕2)执行相关规定。残疾考生如能自理,符合报考专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将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对新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或者不适合就读的专业人员进行审查,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专业或者取消学籍。

  第二十六条学校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缴纳学费的登记手续。逾期未登记的,应当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缴纳学费的登记手续。逾期未登记的,应当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审查。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学籍将按规定取消。按照广东省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新生进行入学审查。

  第二十八条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办法》(广东省发改委[2018]7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学费标准:

  普通专业学费:每学年10万元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每学年12万元

  住宿费:

  两个房间:6400元/生·学年

  三人间:4000元/生·学年

  四人间:3500元/生·学年

  如上级部门颁布新房型收费标准,按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见学校网站。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立本科生入学奖学金,详见学校《2022年》UIC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立本科生入学奖学金,详见学校《2022年》UIC本科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学校对珠海本科新生设置学费减免政策,详见学校《2022年》UIC《珠海本科生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在校奖助学金

  学校拥有国家政府、大学和捐赠奖励,鼓励学生在学术、社会实践和全人发展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冯先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徐全人教育奖学金、校长荣誉奖学金、院长推荐奖学金等)由学校本科奖学金委员会按照学校奖学金的具体规定进行评估。

  第三十一条招生及联系方式

  传真号:(0756)3620047

  招生信息

  https://admission.uic.edu.cn/

  第三十二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监督学校招生,并接受有关投诉。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讨论批准,自公布之日起适用于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学校发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属于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章程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姚玉敏

  广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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